上周六,被公认为成功发送电子邮件第一人的雷蒙德·汤姆林森汤姆林森去世,享年74岁。汤姆林森是BBN科技公司的首席科学家,该公司是雷生公司的研究机构。笔者于周一收到雷声公司的消息,告知汤姆林森去世的消息。
一名真正的技术先驱,在早期互联网时代,他发明了电子邮件。他的发明改变了世界的沟通方式,但面对如此的成就,他依然虚怀若谷,热心善良,慷慨大方,与众人分享他的时间和才华。我们永远缅怀雷蒙德。”
12月份的时候,我曾有幸访问汤姆林森。此后,我们有几次电子邮件来往,我准备将它们写入一篇文章,探讨电子邮件的未来。1971年,他发明了电子邮件,用来作为电脑工程师在一定范围的网络内交流的工具。他告诉我,“当时,拥有家用电脑是痴心妄想。”“至少要等到六年以后……当时,最小型的电脑像是宿舍里的几台电冰箱那么大。”
采访过程中,我问汤姆林森,是否对自己一手创造的电邮感到不可思议。你发明了电子邮件。电子邮件耶!而他只是耸了耸肩,没说话。
“每个人都想了解电邮的起源,我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了。”他告诉我,“我觉得, 第一次发现电邮有趣之处大约是在1994年。在阿帕网络25周年的庆祝活动上,有人问,电邮从哪儿来的?我想起来,我1971年做个这个小程序。 大家回首过往,发现没有比我这个更早的。我也是直到那一刻才意识到。”
但世人的关注有时也会让他感到好玩。首先,不像其他人,他自己并未被邮件淹没。汤姆林森告诉我,他可以一整天或一阵个周末不查收邮件,也不会时刻惦记这件事。提到对收件箱为零的文化依恋,他说道“这一定是人类的独有特征。电子邮件本身不会让人有强迫性负罪感。”
对于@符号的依恋,他也认为好笑。没错,是他把这个符号放进邮箱地址,但这个符号只对他本人有意义。“每当有人使用现代键盘,手指伸向2键,向他人演示首封电邮的发送过程,我总是感到乐不可支。”“因为根本不是那个键,当时的@符号在p键上。”
汤姆林森给技术发展带来了深刻的影响,但他自认是个反对技术进步派。他没有手机,我访问他不久前,才刚刚申请了Facebook账号。但他也相信,技术会继续发展。实际上,他本人就推进了技术发展。
“很难想象,(平板电脑或者应用程序)能带来和电子邮件一样大的巨变。如果你追求快速交流的方式,也许应该选择发信息。 现在,人们走路时手中无时无刻不握着智能手机。如果人们要以这种方式生活,他们手中不断振动的手机会比邮件更能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如果人家想要这样的生活方式,那好,电邮对他们而言就没那么重要。但如果你想干其他事情, 比如游泳,就没办法带着智能手机,除非它具有防水功能。”
但是汤姆林森也明白,他发明的电邮也许不会永远像今日这样流行。毕竟,所以的科技都是如此。他断言“也许电邮会有另外的名字,或者插入其他程序,但我认为它不会就此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