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检察机关将此案公诉到法院。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勾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勾某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并且双方属于家庭琐事纠纷,可从轻处罚。
六旬男子勾某与女友发生口角,用烟灰缸砸伤女友肋骨。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勾某因故意伤害犯罪被判拘役四个月。
2017年1月31日,年过六旬的沈阳男子勾某在沈阳市浑南区女友张某家中,因琐事与张某发生口角后,用烟灰缸将张某的左侧肋骨砸伤。经鉴定,张某左第9、10肋骨骨折为轻伤二级。
2017年6月,检察机关将此案公诉到法院。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勾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勾某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并且双方属于家庭琐事纠纷,可从轻处罚。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一审判勾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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