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校车为非正规校车,校车司机将车驶回幼儿园院内停车后,未配合随车照管员完成好幼儿的接送工作就下车离去;随车老师不按规定清点所接幼儿人数,与带班老师进行交接;班主任早上点名清点人数时,发现斌斌没有在园后,也未与有关人员联系,查明原因,致使斌斌遗忘在车上死亡。
一年前,年仅4岁的斌斌被遗忘在幼儿园校车上一整天,等放学时才被发现,早已没了呼吸,幼儿园校车司机、随车老师以及斌斌的班主任老师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常德临澧县人民法院宣判该案,三人均获缓刑。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
临澧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校车为非正规校车,校车司机将车驶回幼儿园院内停车后,未配合随车照管员完成好幼儿的接送工作就下车离去;随车老师不按规定清点所接幼儿人数,与带班老师进行交接;班主任早上点名清点人数时,发现斌斌没有在园后,也未与有关人员联系,查明原因,致使斌斌遗忘在车上死亡。
法院认为,三被告人因疏忽大意,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校车司机系情节较轻。三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分别与被害人的近亲属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应当从轻处罚;结合临澧县司法局的评估意见,三人应当适用非监禁刑。
法院据此一审判决,随车老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班主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校车司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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