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专拣黑车乘坐,上车却总会“受伤”。近日,绍兴新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两名向黑车司机碰瓷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宁某和孟某由于好吃懒做常常入不敷出,宁某想到有一次在网上看到“碰瓷”的报道,认为这是个“轻松来钱”的路子。这个主意得到了孟某同意,两人商量后决定采用搭车后故意受伤的方式敲诈车主。
2017年5月,宁某、孟某将作案地点击在上虞。为了提高安全系数,他们特别避开私家车主,专找黑车司机下手。两人在上虞高速口挑挑拣拣,最终找上了面相老实的黑车司机赵某,让赵某送他们前往新昌的八里村。
途中,乘坐在副驾驶室的孟某按照事先计划,一直假装睡觉,后趁司机赵某不注意,偷偷解开安全带,将手放在身旁扶手上,找准时机碰瓷。途径新昌磕下一红绿灯路口时,因前方汽车突然刹车,黑车司机赵某也急忙刹车。
此时的孟某意识到机会来了,便用力往前弹跳将头撞向车子的挡风玻璃,玻璃被撞裂的同时,孟某头上也起了一个大包。坐在后排的宁某立即叫司机靠边,假装很紧张地下车查看孟某的伤势,并几次阻止司机赵某报警。
最后,孟某顺利的按照自己预设的剧本那样被送进了医院。在其夸张地演示了头晕、手麻、呕吐等症状后,医生为稳妥起见建议住院观察。为了能敲诈到钱财,孟某和宁某一个扮“白脸”,发脾气要住VIP病房,还威胁要向运管举报。
另一个扮“红脸”,表示可以私了,不住院,只需要赔偿些医药费、营养费等。黑车司机赵某害怕被举报,就同意大事化了,赔偿损失11000元。却不想在交警大队签订协议时,从监控视频中发觉自己可能受骗,遂向警方报案。
检察官提醒,现在的碰瓷行为已发展成为敲诈勒索或者诈骗的一种表现形式,手段也从原本的个人单一作案呈现团伙作案的趋势,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犯罪嫌疑人往往会以那些非法营运车辆,即“黑车”为目标进行敲诈勒索。他们正是利用司机非法营运车辆心虚的心理特点,仗着自己人多势众,对被害人态度蛮横并且狮子大开口。很多时候,他们还会选择跨省包车,让司机被敲诈、抢劫后无法及时得到救助。
所以,遇到碰瓷千万不要惊慌,也不要惧怕对方,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以避免自己遭遇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自己也要做到问心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