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发生抛锚后下车查看,被后方经过的车辆撞击身亡。近期,本市连续发生了好几起类似的事故。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车辆故障后应该如何正确处置?警方提醒: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三角反光警告标牌。
5月24日6时50分许,浦东交警接报警称,华夏高架发生人车事故。接报后,民警赶赴现场,初步了解,事发时一男子因搭乘车辆发生故障,下车查看时遭后方车辆撞击。后经120到场确认男子当场死亡。
6月24日4时30分许,本市南北高架东侧共和新路立交出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出租车发生抛锚,驾驶员徐某下车查看时,被后方经过的一辆轿车撞到,导致徐某当场死亡。出租车上三名乘客轻微伤,经医院检查无大碍。
6月27日20时左右,浦东机场一个地下通道内,一名出租车司机被后方一辆出租车撞击,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有目击者称,这名的哥疑似因为车辆出现故障下车查看,不料遭遇后方另外一辆出租车撞击,确切事故原因警方尚在调查中。
这几起事故的原因惊人的一致:车辆故障后下车查看,未放置警示标志。目前,申城正处于黄梅天,道路上车辆抛锚的现象也逐渐增多,据统计,本市6月19日至6月25日的抛锚数量就达899起,日均128起。车辆抛锚不仅影响交通的正常通行,不适当的处置也会带来安全隐患,特别是容易造成二次事故。
那么,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出现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应该如何处置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条和第68条中,都作出了相应规定:
一、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一般发现车辆异常时,应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利用车辆惯性将车辆停入应急车道、路肩或视野开阔的地段。
二、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这样也为后方车辆及时采取避让措施,留有了余地。
三、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四、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而在等候救援时,一定不要待在驾驶室或者离车较近的地方,以防发生不必要的意外。
最后,如果车辆故障抛锚发生在夜间或视线较差路段,以及身处迷雾雨雪等恶劣气候条件环境中,车内人员在打开危险警示闪光(双跳)灯后,还应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如有必要,还可以备上一两件反光背心,这样晚上汽车抛锚后,它可以让来车更容易发现你,从而避免一些潜在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