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
6月30日凌晨,一名男子在驾驶电动三轮车经过,宾阳县城东环路南宁往柳州方向的国道时,被一辆红色小轿车追尾。事故造成该名男子颅脑损伤及身上多处受伤,当场不省人事。肇事者发现自己撞伤人后,居然没有对受害者及时提供救助,而是弃车逃离现场。
宾阳交警在现场勘查时,发现肇事者驾驶的车辆居然是一辆套牌报废车。警方立即开展侦破工作,经过3个多小时的追击,终于在当天早上7点将肇事逃逸者杨某揪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撞人逃逸 肇事车辆竟是套牌车
6月30日凌晨3点30分许,宾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路过群众电话报案,称县城东环路六瓦匠村口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三轮车侧翻路边,有一位男子重伤,肇事者弃车逃逸,不知去向。
接警后,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在现场看到,322 国道六瓦匠村口路段停着一辆车牌为桂 FCB5xx 的红色本田小车,车头往柳州方向,由于激烈的碰撞,小车的引擎盖已经严重变形,距离小车后面十几米的公路旁,一辆大阳电动三轮车侧翻路边。受伤男子已经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
侧翻的电动三轮车
办案民警在事故现场留下的本田红色小车里,发现小车上遗留的一些票证、名片等物品。为了尽快破案,办案民警一方面到县人民医院找伤者了解情况,50多岁的伤者覃某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后经过抢救目前已经脱离生命危险),无法提供案情信息;另一方面,民警根据车牌号桂 FCB5xx 信息一查,发现这辆红色本田小车竟然的是一辆套牌车!
开展侦破工作 3 小时揪出肇事者
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肇事者居然弃车逃离现场,办案民警决心一定要将肇事者绳之于法,立即开展侦破工作。民警们通过道路安装的 " 天眼 " 对几个路口几千张图片进行逐一筛查比对,终于查到嫌疑车辆的行踪轨迹,再结合车上的票证等信息,锁定了嫌疑人杨某。
对嫌疑人抽血检测酒精含量
6月30日下午7时许,办案民警在火速赶到大桥镇某村杨某家,传唤其到事故中队接受调查。在调查中,杨某对其驾驶小车撞翻电动三轮车后逃逸一事供认不讳。至此,该案3个小时30分后告破。
购买的报废车套牌 无证上路发生事故
到案后,杨某向警方交代,他所驾驶的挂有桂 FCB1xx 的红色本田小型轿车,是在2016年4月在县城某拆车场以9000元购买的一辆报废车(拆车场已经搬走)。买车后,通过其他渠道买到了这块车牌,因为是假车牌,也办理不了保险业务。令民警意外的是,当民警问杨某持有何种机动车驾驶证时,杨某回答自己根本没有任何驾驶类证明,属于无证驾驶。
杨某称,当天凌晨,杨某和朋友在某娱乐城喝酒后,开车返回大桥,在途径 322 国道六瓦匠村口路段时,因对向驶来的大货车灯光照射,杨某一时没有看清前面有一辆三轮车行驶,当发现前方的三轮车时,虽然刹车并稍微往左打方向避让的反应,但因距离太近,避让不及撞上了同向前行的电动三轮车尾部。
肇事车辆
电动三轮车被撞后侧翻路边,驾驶员受伤后发出了痛苦的呻吟声,杨某本能地拿出手机欲拨打120急救电话和报警,但是他转念一想,自己驾驶的小车是套牌的报废车,并且属于无证驾驶,如果报警,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了不承担责任,杨某和朋友乘坐一辆从南宁开往柳州方向的面包车(面包车已经查获)离开了事故现场。
杨某事后对自己的行为深深自责,悔不该无证驾驶机动车,更不应该买报废车套牌上路,这不仅伤害了别人,还因赔偿医疗费给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杨某表示要牢记这次处罚,要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不要无证驾驶,更不要贪图小便宜购买报废车和假车牌。
目前,在办案民警的协调下,肇事者杨某及其家属正在积极筹措被撞人的医疗费。杨某因涉嫌无证驾驶、驾驶套牌车辆、撞人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将对杨某做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