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阜蒙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民警们历尽周折,成功侦破了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将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的犯罪嫌疑人宁某绳之以法。
5月22日晚20时15分左右,阜蒙县交警大队接到十家子派出所报案:十家子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个骑电瓶车的人不知被什么车撞出十余米远,倒在路上,已没有了生命迹象。正在值班的事故一中队民警徐传博、朱海军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现场位于S211线98公里400米处,只见一电瓶车倒在路上,距电瓶车10多米远,有一人头朝南、脚朝北躺在路上,已经没了生命气息。徐传博立即向大队领导报告,分管事故的副大队长张卫星随后赶到现场。
经对现场缜密勘查,民警们发现有机动车相撞遗落的大灯碎片和车辆漆片,电瓶车有被撞的痕迹。在对尸表检验时发现身份证和手机,死者刘某某,1967年出生,十家子镇海山代村人。死者身份查明后,张卫星立即通知死者家属前来认尸和处理后事,尔后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当晚,张卫星重新梳理了获得的有限的线索,决定侦破工作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派朱海军到汽车修理厂对现场遗落的碎片进行比对,从而锁定肇事车辆。第二步自己带徐传博到现场附近寻找监控点,从事发前后途径该地的车辆中寻找突破点。
第二天,张卫星和徐传博在距现场700米处找到一处监控,他们用了近一天时间,发现22日晚20分左右共有大小17辆车途径现场。正准备做进一步筛查时,被派到汽车修理厂的朱海军传来消息,修理厂认为肇事车型号应为6376的小型五菱之光面包车。
民警们进一步缩小侦查范围,将五菱之光面包车作为排查重点,最终锁定途径现场的7辆五菱之光面包车为嫌疑车辆。他们又通过公安交管平台联系到7辆面包车车主,结果7位车主只出现了6人,宁某没有出现。
宁某的疑点上升,民警们登门寻找他。但在宁某家中,民警们并没有见到他本人和他的那辆面包车。民警们更加确定宁某定与此次事故有关,当他们准备再去宁某家时,迫于压力的嫌疑人宁某于6月6日早到阜蒙县交警大队投案!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犯罪嫌疑人宁某,男,现年45岁,阜蒙县十家子镇八宝海村人。宁某对5月22日晚的交通肇事供认不讳,并解释自己因为害怕而选择逃逸。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