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7年参加歌唱选秀节目挤进前十强的歌手黎卉淇(31岁)于去年7月28日到新北地检署,自称同年5月开车经过新北市泰山区撞到彭姓驾驶的车辆,没有报警也没下车就驶离现场。不过,彭姓驾驶和另名夏姓被害人却证称,当天被撞后,肇事车辆开车离去的方式和速度很快,不像是在庭上的黎卉淇所描述的情形。
黎卉淇坦承顶罪获判缓刑
在选秀节目超级偶像挤进前十强的歌手黎卉淇,去年7月到新北地检署自首开老板的车肇事,事后却被查出冒名顶替肇事者,企图为实际撞到人的经纪公司老板林彭裕脱罪,新北地院今依顶替罪判黎卉淇3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老板林彭裕则被检方依肇事逃逸罪起诉。
在2007年参加歌唱选秀节目挤进前十强的歌手黎卉淇(31岁)于去年7月28日到新北地检署,自称同年5月开车经过新北市泰山区撞到彭姓驾驶的车辆,没有报警也没下车就驶离现场。不过,彭姓驾驶和另名夏姓被害人却证称,当天被撞后,肇事车辆开车离去的方式和速度很快,不像是在庭上的黎卉淇所描述的情形。
新北地检署调阅案发时黎卉淇和所属的经纪公司老板林彭裕的通联记录并比对基地台位置,发现林男的手机在案发当日的移动轨跡,有经过肇事路段。
黎卉淇赶紧辩称,当天中午她和妹妹到中壢喝喜酒后回新北市,打算开林男的车前往另一场活动,不料半路撞到人,当时林男正好将手机遗留在车上,移动轨跡才会显示经过肇事路段。
但检方传唤事发前后所有拨打林男手机的人到庭,都证称接电话的是男性的声音,戳破黎女谎言。检方因此不采信黎卉淇说词,依顶替罪将她起诉。
新北地院审理时,黎卉淇认罪坦承冒名投案,今被新北地院依顶替罪判刑3月、缓刑2年,另须缴国库5万元和接受6小时法治教育。
经纪公司老板林彭裕也向检方坦承肇事逃逸等犯行,并与彭姓被害人等以10万元达成和解,新北地检署今依肇事逃逸罪将林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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