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经纪公司老板脱罪 黎卉淇顶罪被诉

2017年08月07日编辑: 泽荣
起诉指出,在2007年参加歌唱选秀节目挤进前十强的歌手黎卉淇(31岁)于去年7月28日到新北地检自称,在同年5月间开车经过新北市泰山区撞到彭姓驾驶所开的车后,没有报警也没下车就又开车离去。

超偶前十强黎卉淇,去年涉嫌为帮经纪公司老板脱罪

在选秀节目超级偶像挤进前十强的歌手黎卉淇,去年涉嫌为帮开车撞到人的经纪公司林姓老板脱罪,自行到地检署自称是她开老板的车肇事,而当日老板的手机也恰巧忘在车上。但案发时所有和林姓老板通话的人作证却称,接电话的是个男人的声音,检方因此认肇事的人不是黎卉淇,依顶替罪起诉黎卉淇。林姓老板涉案部分,现则另案侦查中。

起诉指出,在2007年参加歌唱选秀节目挤进前十强的歌手黎卉淇(31岁)于去年7月28日到新北地检自称,在同年5月间开车经过新北市泰山区撞到彭姓驾驶所开的车后,没有报警也没下车就又开车离去。

遭撞的彭姓驾驶和另名夏姓被害人到庭却指出,当天遭撞后,肇事车辆开车离去的方式和速度,不像是在庭上的黎卉淇所描述的情形。

新北地检署调阅黎卉淇和林男案发时的通联记录和位置则发现,林男的手机在案发当日的移动轨跡有经过肇事路段。

黎卉淇对此则辩称,当日中午自己先和妹妹在中壢吃完喜酒后回到新北市,打算开林男的车前往另场活动路上撞到人,而林男当时也好巧不巧把手机忘在车上,移动轨跡才会显示经过肇事路段。

但检方另传唤案发当下所有拨打过林男手机的人到庭却都称,当时接电话的是一个男性的声音。

新北地检署遂以证人到庭的证述、林男手机所显示的案发当日的移动纪录,不采信黎卉淇辩词,依顶替罪起诉;林男涉案部分,现则另案侦办中。

目前黎卉淇现则已和彭姓、夏姓被害人,各以30万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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