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昊集团原老板袁某因买凶杀人被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救夫心切的卓女士在丈夫的案件二审期间,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自称中央领导的“李某某”(名为康某),花了1200万元后,不料丈夫被执行了死刑。发觉被骗,卓女士委托他人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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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案情建昊集团原老总买凶杀人判死刑伏法
据公开资料显示,曾经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资产高达30多亿的建昊集团原董事长袁某和他的几个弟弟因为一桩买凶杀人案,被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死刑和死缓。
1996年秋,袁某和亲弟弟袁某琦以及被害人汪某,在北京怀柔金石山宾馆会面。袁某称其在成都炒期货损失了9000余万元,怀疑是刘某与交易所修改规则所致。汪某提出找人打刘某,袁某认可。
随后,袁某出资16万元让弟弟交给汪某。1997年2月1日21时许,受袁某等人指使,李海洋(已判刑)在四川省广汉市西园宾馆发现刘某,当刘某准备离开时,李海洋向其连开两枪,但未击中目标。事情虽没“办妥”,但自1997年以来,中间人汪某多次向袁某借钱未果,汪某便以举报袁某相威胁。此后,袁某兄弟4人买凶杀人。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袁某伙同他另外三名兄弟雇凶杀害刘某未遂,又因受汪某敲诈恐吓,而雇凶杀人,由袁某琦、袁某森、袁某福具体实施杀人行为,致被害人死亡。法院一审判处袁某和其弟袁某琦、袁某森死刑,袁某福死缓。判处4人赔偿3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12万元左右。
当庭宣判后,袁某表示不服,并立即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2006年3月17日上午,袁某被押赴刑场,采取注射方法执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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