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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供述朋友能找到最高法最高检领导
据判决书中康某在公安机关供述,他自称出资20多万元帮助王某和李某在钓鱼台国宾馆成立了传金贵投资公司。
康某说,2004年秋,朋友张某打电话让他到朋友罗某家中,卓女士当时在场。卓女士说丈夫袁某因为雇凶杀人被判死刑,希望他帮忙改判无期或死缓。他说在钓鱼台国宾馆有一个朋友,关系非常硬,可以找到最高法、最高检的领导。
“之所以强调钓鱼台,是因为在钓鱼台工作的一般都是领导,借此证明我认识的人能力很强。后来我给王某打电话,他说没问题。过了几天,我带着卓女士和材料到王某公司见他。几天后,王某说他找到了最高法的领导,对方说肯定没问题。后来我按王某要求,收了卓女士1200万元,钱都给了王某和李某。”康某说。
2006年3月,袁某被执行死刑,卓女士打电话询问康某,为何减刑没办成。康某说他给王某和李某打电话,两人说因为卓女士舍不得花钱。后来他搬了家,换了手机号,再没联系卓。
在钓鱼台国宾馆租房成立公司王某供述,2004年4月,他才加入康某和李某的传金贵公司。2005年11月,李某问他在辽宁是否有熟人,说要抓紧时间救一个叫袁某的人。他立刻赶到辽阳,但无法见到袁某。回京后,康某说找了安全部领导,袁某的事已经处理好了。王某说,2005年11月底,他第一次见卓女士,她和几人给康某的办公室送了三箱钱。袁某被执行死刑次日他回公司,康某电话已关机。李某供述,2004年,康某和王某提议成立公司,让她加入,她同意了。康某出资约30万元,王某找关系在钓鱼台国宾馆租了四间办公室,成立了传金贵公司。
2005年的一天,康某带着两名女子到公司和王某谈事。后来王某告诉李某,卓女士要花钱帮助丈夫袁某改判,问他有没有能力,王某说可以办理。之后卓女士便开始给康某送钱。后来李某听王某说事儿没办成,康某给了王某很多钱,王某见到卓女士后退还了800万。剩余的还了债,交了公司租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