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年,易某不过是个老实的生意人,从事种植、加工业,也没有多少金融知识。这几年经营切身感受到小微企业融资的困难,当听到周围人都在说P2P的好处时,他萌生了也来试试看的想法。
6月30日,一起非法集资案在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就是易某,涉嫌罪名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一个年利率高达18%的P2P平台横空出世
2013年,易某成立了杭州帮众科技有限公司,之后在网上设立“良渚财富”P2P网贷平台,开始了他的“吸金计划”。他的平台运营很简单,他去收集需要资金的个人和企业,将信息在平台发布,有投资意愿的客户看到信息后到平台投资,投标成功后,通过平台和公司财务运作,将客户投资的钱借给发标人,平台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借贷平台匆匆上马,易某并没有取得有关部门批准。他通过网页、传单等大肆宣传,最为吸睛的是回报年利率18%外加奖励。
但是好景不长,从2015年4月开始,平台资金链出现断裂,投资人开始陆续无法正常从平台提现。
公诉人在庭审中说,易某及其平台在短短一两年的时间里共吸收了297名投资人3180万余元的资金,最后导致了565万余元的损失。
平台上的标虚虚实实
投资人说,他们当年是通过网贷之家、融图网、网贷天眼、朋友介绍等途径知道“良渚财富”P2P网贷平台,后来注册成为会员,在平台充值、投资。
有一些投资人在投资前还比较谨慎地到帮众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帮众公司及平台的运营。
当时易某等人接待,易某说自己有房产、有木板厂和石斛种植基地并带领参观,使人相信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但是更多的人最后选择在平台投资是因为平台的利率高、奖励多,也有平台老板易某是杭州本地人的因素在内。
平台发布的标大多数为约标,有在建工程短期周转标、个人短期周转标、企业银行转贷标、代理商门店借款标等。大部分人都不会去核实这些标的真实与否,而是仅仅通过平台宣传资料了解。
等到出事后,一切都曝光了。有投资人到发标公司去了解其通过“良渚财富”平台融资的情况,但对方说我没有在这个平台发过标融过资啊。还有说我确实发过借款标,但是最后没有拿到过钱呀。
易某本人在庭上说,造成亏损、资金链断裂的主要原因是有些发标人借款到期后无法归还资金,这部分款项有100余万元。
脱下马甲后这类所谓的P2P其实都是裸奔
今天出事的是易某,他代表了一些不规范的P2P公司,我们再来看一些细节。比如帮众公司于2013年10月18日成立,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易某是老板,儿子是风控。
还有投资人无论是线上充值到平台,还是线下充值(公司鼓励线下充值,还有0.2%的奖励),两种充值在平台上都是以虚拟币形式计入到客户的账户中,但是钱实际上都进了易某的个人账户。易某说这是为了方便投资。
平台除了开出了18%的回报,还常常有返现、赠手机等活动吸引客户长期投资;客户需要提现时需要在平台提交申请。
最后,法庭认为易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并归还27名被害人50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