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被告席上的小许,戴着眼镜,看上去文静而腼腆。面对法官的提问,说话甚至有些怯生生,使得法官一再提醒她提高音量。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她不仅很会“撩妹”,还一人分饰两名男性角色,分别与一对闺蜜谈情说爱,以此骗钱。而诈骗来的钱财,大部分都用于打赏网络直播间的美女主播。
6月29日下午,这起案件在绍兴上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网络上一人分饰两角
来自上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小许犯罪事实的公诉,结合小许在法庭上的陈述,基本还原了整个犯罪过程。1991年出生的小许,大专文化。据她自述,毕业后在一家电器大卖场做客服,之后在一家企业当过会计,并且还做着网络兼职,出事前系无业状态。
几年前在南京读大专的小许,在QQ上注册了一个账号,并通过加陌生人的方式认识了当时在宁波读大学的琪琪(化名)。小许自称李鑫,是上虞人。虚拟世界中的“李鑫”很会撩妹,仅仅凭借聊天,没过几个月,“李鑫”就与琪琪在网上谈起了恋爱。
毕业后,“李鑫”谎称自己因工作原因无法与琪琪见面。为了博取对方的信任,“李鑫”向她介绍了上虞家中的“表妹小许”,而这个“表妹小许”则是真实的小许本人 。
此后,现实中的“表妹小许”筑起了虚拟的“李鑫”与琪琪之间信任的桥梁。“表妹小许”与琪琪在现实生活中频繁走动,两人的关系也迅速升温。
琪琪有个闺蜜艳艳(化名),后来也与“表妹小许”成了好朋友。热心的“表妹小许”又给艳艳介绍了一个名叫“叶洋”的男朋友,而这个“叶洋”,其实又是小许在网络上构造的虚拟人物。
小许在网络上一人分饰两角,在现实中,她又用“表妹小许”的身份来加强虚拟身份的“真实性”,闺蜜俩的戒备心逐渐放松了。
26万元挥霍在网络直播间
按照小许法庭上的说法,她与琪琪、艳艳交往时,也经常花钱请她们玩耍。而之后一切的改变,发生于2016年4月左右,当时她开始迷恋上网络直播间的美女主播。
直播间里,小许特别爱面子,遇到有人起哄抬杠,她就成了刷游艇、跑车不眨眼的“钻石王老五”,最多一场给喜欢的女主播刷了1万多元礼物,前前后后共计给她刷了十多万元礼物。
小许不仅线上刷礼物,线下还给主播们寄礼物,弄得女主播之间争风吃醋。
疯狂给女主播们打赏、寄礼物的钱从哪儿来?就来自两位“女友”。
这期间,“叶洋”告诉艳艳,自己生病了需要用钱,艳艳转了2000元钱。没多久,“表妹小许”称自己和“叶洋”在广州出了车祸,急需动手术,信以为真的艳艳给“表妹小许”转了1万元。“表妹小许”将车祸描述得很严重,艳艳于是急着想去广州照顾男朋友,结果被“表妹小许”做思想工作拦了下来。而因手头资金不足,艳艳竟然劝说家中父母卖了一套拆迁房,一下子就汇给“叶洋”12万元。另一边,小许也以“李鑫”的虚拟身份,动起了琪琪的歪脑筋,先后骗取琪琪5万余元。在“网恋”世界里,这对闺蜜前前后后共交了30多万元的“学费”。慢慢地,琪琪和艳艳起了疑心,琪琪发短信给“李鑫”:“你自己心里清楚做了什么事情,李鑫这个人到底有没有?”
小许以每次三百、五百元的数额还钱给这对闺蜜,但终究填补不了巨大的窟窿。今年2月28日,闺蜜俩向上虞警方报案,随即小许落网。此时,30多万元诈骗所得已所剩无己,其中的26万余元都挥霍在了网络直播间里。
别成了网络世界的奴隶
当天在法庭上,小许表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非常后悔,并且在法庭上一再表示,她会好好改造,等出来后赚钱还给两位被害人。坐在旁听席上的小许母亲,在庭审过程中一直抹着眼泪。
小许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表示,小许的行为,是过分冲动和无节制的消费行为,与小许封闭的性格等心理障碍有关,主要是为了获得不正常的心理满足感。小许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而且又系初犯,恳请法院从轻判决。
女检察官在庭上给出了该案件的两点启示,希望小许以此为鉴。一是虚拟世界并非现实,只有在现实中付出,才能收获珍贵的友情;二是网络在给大家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隐藏着很多诱惑,希望不要成为网络的奴隶。
该案由于犯罪事实清楚,合议庭休庭十分钟后当庭宣判。法院认为,小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公诉机关公诉的诈骗罪名成立。小许犯诈骗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并责令她退赔两被害人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