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刘姑娘看中了杭州余杭闲林一套二手房,5月底找房产中介签了购房意向合同,随后一个月,小刘忙着去银行交各种贷款申请材料,前几天姑娘接到房产中介的电话,房东不肯卖房了。
定了二手房,房东涨价了?
小刘看中的是闲林“新明半岛”一套二手房,面积89平方,房东报价135万,5月27号,姑娘在某房产中介闲林店签了购房意向合同,交了两万块定金,合同上约定,双方在6月20号之前签订正式合同,违约金占到房款的10%,也就是13万5,据说签约那天,房东不在杭州。
买家 小刘:“我把字签了,然后他说房东不在,现在没办法让他签字,等他签好字再把东西给你。”
小刘说,自己第一次买房,没什么经验,随后一个月的时间,她按照房产经纪人给出的步骤,回了好几次山东老家,又跑了好几趟银行,准备各种贷款申请材料,在这个过程中,房东没有出现过,据说购房意向合同,房东一直没有签字。到了6月20号,经纪人也没有通知她去签正式合同。6月25号她接到了某房产中介的电话。
买家 小刘:“中介说房东现在涨价了不卖了,给我两个方案,一是涨五万块钱,不算在一百三十五万的合同里,额外给现金,第二个方案,你不接受的话,房东给你两万违约金(定金退你吗?)退给我。”
如果不乖乖的,定金也不退?
小刘给房东打电话,对方说这事听某房产中介的,当事几方谈到最后,房产经纪人表明了态度。
买家 小刘:“之前承诺的违约金也不退,如果我不乖乖的,他们连定金都不退我。”
房东:房子没加价,都听中介的?
事后小刘去其它中介打听过,类似的房源已经涨到一百五六十万,姑娘决定不买房了,她希望房东和某房产中介遵守之前的承诺,双倍返还定金,一共4万块钱。拨通房东马先生的手机,对方表示,自己跟中介门店的老板是朋友,家里急需用钱,才把房子拿出来卖,没在意向合同上签字是有原因的。
房东 马先生:“我人在海南,照片发给我看,看看没问题就好了,我口头也答应的,到现在房子也没加价,定金我没收,在房产中介那边,本来说好六月二十号签合同,结果六月二十五号还是几号,买家才找我签字,时间拖得太长了。”
门店老板:定金先退,再沟通
房东马先生认为,定金怎么返还,这事由房产中介处理,跟他没有任何关系。再找到某房产中介闲林店,工作人员说,当事房产经纪人出去跑业务了,也打不通对方的手机,最后门店老板赶了回来,他承认和马先生是朋友,买卖双方没有及时签订正式合同,是不是房产经纪人的工作疏忽,门店会进行调查,这位余老板先给了一个解决方案。
某房产中介余杭闲林店 余老板:“定金我退给你,还到我们这里买房的话,佣金我给你便宜点,我觉得小邓专业沟通不是很好,派一个老的业务员给你服务。”
律师:中介必须拿出房东看过合同的证据
事后记者也咨询了浙江某律师事务所的万律师,他表示,像小刘这种情况,因为房东没在意向合同上签字,房产中介必须拿出房东看过合同的证据,确立这份购房意向合同是否成立,买卖双方再来追究对方是否违约。
浙江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万剑飞:“房产中介和房东的沟通记录必须拿出来,证明房东看过这份意向合同。”
最后小刘和某房产中介闲林店约好,双方抽个时间再协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