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性骚扰”这个词,很多人都很熟悉,当今社会这个词在新闻和生活中出现得十分频繁,被骚扰也让众多女性也是十分苦恼,而这个词虽说出现在现代,被现代人所发明,但其实早在古代的时候,类似的行为就有出现,并且也在书中有所记载。
现代人遇到性骚扰,都会选择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古代人呢?古代人究竟是怎样解决“性骚扰”问题呢?举两个例子,让大家来感受感受。
古代有一个男子在路边小便,不巧,被一个妇女撞见,撞见后男子却毫不遮蔽,反而对着那妇女耍流氓,继续撒尿还指着自己东西给妇女看,调戏路边良家妇女。这事要是搁现在这个开放社会,很多女人应该都是不能忍的,更何况在保守封建的古代。然后那妇女感觉自己被调戏受到了侮辱,自己也贞洁不在,回家后便上吊自杀了。
死了人,那可是命案。案子送到刑部,可是呢,男子一没动那女子,二也没说话用言语调戏女子,所以也只能被拟为“死缓”。由于大清律法规定凡调戏妇女企图诱奸而未成,致使被调戏妇女羞愤自尽的,要判处“绞监候”。虽说是一个死罪,但也要看秋审之后朝廷大员们的决定,是杀还是不杀。但到最后,男子虽然没动手调戏,但是思想上是想调戏女子的,动机不良,最终判处死刑,小流氓一命呜呼。
再说一个,是一个私塾先生的例子,私塾先生上课中途去室外解手,抬头看到对面一个女子眺望窗外,解手的先生不禁对女子一笑,然后这不笑没关系,一笑却出了大事。女子一惊赶紧关窗,私塾先生也若无其事回堂上课,但不久后却听到堂外有人说一个少女上吊身亡。又是一个看了不该看东西的少女的离世,随后这个私塾先生也被捉到官府,和上个例子一样,判了个“绞监候”。最后结果呢,秋审之后,私塾先生最终判处死刑。
所以看了两个例子,大家也差不多能感受到古代人是如何解决“性骚扰”的问题了,那就是:露下体就是死缓,上了手直接死刑。可是基本上露了下体构成骚扰的,也都会最终被判处死刑。可见古代律法是十分严格的,比现在的法律严格了不止一点点,要是在现在,很多不足以掉脑袋的犯罪分子肯定都被斩了好几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