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生代男作家李枫(左)21日爆料过去曾遭郭敬明性骚扰
男作家兼导演郭敬明因电影《小时代》声名大噪,他面貌清秀、身材娇小,过去曾与演员陈学冬传出同性绯闻。21日中国新生代男作家李枫在微博爆料曾遭郭敬明性骚扰,据悉郭敬明昨已正式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指控李枫所为构成诽谤罪。
自8月21日,李枫在其微博发布了一片《关于郭敬明,致所有人》的博文,让郭敬明登上了微博热搜。短短数百字的博文犹如一台巨型挖掘机一样,挖出了实质性的爆炸新闻,在整个娱乐圈里持续发酵,升华。此博文犹如一双巨大而强有力的手将郭敬明赤裸裸的展示在大家面前 ,不管是谁都无法承受这般掏心刮骨般的蹂躏。
李枫21日在微博叙述他过去宣传作品《燃烧的男孩》时,与郭敬明同房却遭遇性骚扰,隔天郭还企图对他口交,至今回想仍感到「恶心至极」,文中说,“郭敬明的世界是一个淫乱的世界,他经常性骚扰、性侵犯签约到他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职员。”,据他所知就有5个人受害。随后,李枫又接连发布几条微博,艾特了各种大号,希望能追究郭敬明的法律责任,并告诫“一切男性都不要靠近郭敬明。”郭敬明当晚在微博回应:「1.完全捏造。2.已让律师处理。」
此事发展到现在,目前并没有一位好友站出来为其助力澄清事实,从中也可以看出来此事件存在的客观问题。郭敬明在得知此事后也及时做出回应,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名誉,短短数字的博文,略显苍白,但底下网友的评论倒是热情高涨。
李枫隔天接受媒体访问,表示自己是在深思熟虑后才说出这段往事,「我认为必须要这样了,想保护其他不知情的人,我没有任何不好的动机,这件事是必须要做的」。
据报导,可靠消息指出郭敬明23日已正式向法院提告,并指控李枫:「捏造事实,损害其名誉,情节严重,已构成诽谤罪,应依法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分析,诽谤资讯实际被点击、流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就认定为中国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而李枫的微博被转发超过12万,的确构成诽谤罪,李枫若无其他证据,情势极为不利,不过若有其他遭到侵害的男作家出面指认,那李枫还是有胜算。
李枫是一名作家,参加过郭敬明举办的文学大赛,并以出色的文学才能获得出版书籍的机会,签约郭敬明公司。他曾在微博上公然发起抵制郭敬明的行为。网友的说法有各种,甚至有的网友认为这是李枫在炒作。
而这次郭敬明身上又多了一个标签,而这个标签永远也摘不下来。即便郭敬明诉讼成功了,也只是挽回一点面子,如果输了,那更是颜面扫地。而李枫则不同,李枫如果赢了,则证明了他说的并没错,彻底的戳破了郭敬明。如果输了,最坏也就去坐几年牢,但是赢得了大众关注,并没有多大损失,李枫敢如此在微博公开说明此事,想必他也有杀手锏,谁都不傻,也应了那句话,光脚的不怕穿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