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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街镇一家土石方公司拖欠工伤赔偿金38万多元拒不赔偿,经法院责令如实申报财产,该公司却“喊穷”,隐瞒名下存款50多万元以及多部车辆。法院对此开出了10万元的巨额罚单。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法庭获悉,连同赔偿款、诉讼费、执行费在内的近40万元执行款及10万元罚款均已执行到位。
现年62岁的广西人吴伯,原系厚街镇一家土石方公司的员工。2013年7月,吴伯发生交通事故,经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被评为四级伤残。公司对鉴定结论不服,申请复查,复查维持了原鉴定结论。后吴伯因工伤赔偿问题跟公司对簿公堂。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决该土石方公司向吴伯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共计38万多元。公司不服,提出上诉。2015年12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但判决生效后,该土石方公司一直没有履行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
今年3月,吴伯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此案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法庭的执行干警向土石方公司送达了财产报告令,要求该公司如实申报其名下财产。
经法院再三告知不如实申报财产的法律后果,该公司负责人仍声称公司名下只有一个账户仅剩5万多元,还有5辆车,无力支付赔偿款。法院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名下还有另外两个账户,其中一个账户就有50多万元,还有一个账号也有1万多元,而且名下共有价值不菲的8辆工程施工车。法院立即冻结并扣划了相应的款项,将赔偿款支付给吴伯。
法院认为,土石方公司有财产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在明知法律后果的情况下仍隐瞒重要财产,不如实申报,其行为已严重妨害了民事执行。2016年4月5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对土石方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书。土石方公司不服,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复议,后被驳回。土石方公司一直拒绝缴纳罚款。法院对该公司作出警告,若公司不缴纳罚金,将对其公司负责人进行处罚。在法律的威慑下,日前,土石方公司终于前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法庭缴纳了罚款10万元。
法官说法:
虚报财产 赖债企业最高可被罚100万
据负责本执行案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法庭执行员介绍,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予以罚款、拘留。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