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另一项更重要的“职能”就是当“保镖”。歌厅里,“小姐”之间为争夺客人,甚至平时聊天因一两句话不和就会吵架打架。碰上这种情况,只要一个电话,他随叫随到,三下两下就摆平了。特别是有一次,他来接露露下班时,正好碰到有警察来歌厅检查,歌厅开在地下室,出口已经被警察堵死,所有的“小姐”都被命令蹲在包房外面的走廊里。
他却趁着混乱之际拉起露露跑到歌厅的一个角落,爬过墙头,从另一个隐蔽的出口逃了出来。来到大街上,露露发现自己还穿着高开衩的“工作服”,高跟鞋也被挤掉了,他就把自己的皮鞋脱下来让露露穿着,自己光着一双穿袜子的脚。后来,两人走过人行天桥去街对面打车时,很多人都看着他们,他目露凶光地喝道:“他×的看什么看,没看过吗-!”这时候,露露心里想到的是:养这个人也不是白养了。
白养是不白养,但养是要付出代价的。露露说,她自己平时都舍不得去稍微贵一点的饭店吃饭,大部分的中午饭都是一袋方便面凑合。有时候“出台”,遇上大方的客人,首先就是要对方请客去高档的地方吃一顿。但“老公”想吃什么了打车也要去吃,衣服也要穿名牌,花钱大手大脚,没了就找她要。平时是挺温柔体贴的,但到了要钱的时候他就软的硬的一起上,不给还不行。
另外,他们住的地下室里还住了一大帮的“小姐”。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张勇就开始打其他“小姐”的主意。有一次,露露下班回来,就在自己的房间里抓了个“现行”,他却满不在乎地说:“我跟她只是玩玩而已,拿点钱,减少你的压力,我爱的是你。”
时间一长,两人都有些厌倦对方了,彼此在心里都感觉得到,但都不说。张勇没有“远走高飞”,究其原因恐怕是还没有找到更好的“主”。有一天,露露下了狠心,她东西也没拿,一个人悄悄地去了海淀的一家歌厅。几天过去也不见张勇找来,以为已经摆脱他了,于是又在那边租了一间平房。没想到搬进去还没几天,早晨一打开门,就看见张勇盘腿坐在门口,地上有几个空酒瓶和一堆烟灰。
他慢慢站起来说:“我在这里坐了一晚上,买烟酒的钱是借来的,你看怎么办呢?”露露只好又拿钱给他,让他住了进来。露露知道,他就是在这个圈子里混的,只要自己继续在北京做“小姐”,他总会有办法知道自己的行踪,在他甩掉自己之前,自己想甩他是甩不掉的。并且,就算摆脱了他,自己只怕还得去发展下一个类似的“老公”,这不是想不想的问题,而是做“小姐”的一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