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那年,我初二还没上完,就踏上了这条充满憧憬的“美国征途”,当然我是坐着新时代的交通工具——飞机去的。我从小是个好孩子,在街坊邻居眼里,馥雅家庭幸福,品学兼优,勤奋好强,前途也将无限光明。于是,当我只身一人身处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承载着父母“高高在上”的期望时,我知道必须牺牲一切阻碍我学习和成功的因素,例如恋爱。
所以,当国内的同龄人还在上课“传条”、下课嬉笑,放学时暧昧的男生女生一起回家的时候,我已经每天分秒必争连上厕所的时间都要计算着为了前途和生活打拼。去美国留学,拿高等学位,似乎许多中国学生都可以做到。
但是,进入西方的主流社会,融入他们的生活圈子,着实不容易。然而,对于我,用了生命中将近二分之一的时间就成就了这件事情。十年是一个蜕变的数字,十年后,我25岁,已经毕业于美国常春藤大学,进入世界顶尖的企业。一切都按着计划如愿以偿,学业,事业,包括爱情。“你看人家馥雅……”成了我时时能听到的赞美。
男朋友Jack和我是同事,是有着德国和意大利血统的美国人。他有着我最喜欢的棕色头发、绿色眼睛和温文尔雅的绅士风度。我曾经问他,如果我最终要回中国,你会和我一起吗?他说,我会试着去喜欢和适应它,因为那是你的祖国和家乡。
外国人就是这样,诚实又天真,可是他不知道,其实我只想听一句“当然愿意,因为我爱你”。在热恋期的第一年里,我曾经幻想着在郊外贷款买一栋别墅,生一儿一女,把父母接到美国来住。直到感情慢慢被生活和工作所冲淡,一切都是平淡无奇。每天早上买一杯咖啡,提着满是文件的公文包,挤在漫无边际的人群中,一个高级打工者,一个陌生又硕大的城市,这难道就是我想要的吗?
有一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是初一的时候,班里一个面容俊俏的男生,他回过头来对着我笑,他说我喜欢你。其实是有过这么一个男生的,只是那分懵懂早被掐死在“我要留美”的宏大梦想中。梦醒了,我哭了很久。
在我的生命中,从来没有过这么一段时间和情感让我可以放肆地去挥霍。我常常想,如果留在国内,我会有一个什么样的男朋友?是高中时帅气的篮球队长,还是大学里呵斥群雄的学生会主席?再要不就是个风情的诗人,也可能是个浪漫的舞者!
然而,在理性层面讲,我需要的是比我更加强大和成熟的男人。Jack和我同岁,再加上一分老外特有的天真,于是,我那分中国女人独有的“小鸟依人”被压抑在成功的事业、光鲜的学历、让人羡慕的外国社交圈和一种难以诠释的对爱情的怀疑之下。
今年春节,我休年假回国,和家人相聚,也去看了看旧时的学校和儿时的伙伴们。其实我几乎一点都不想念Jack,而是无数次地反问自己:“我到底爱他吗?”就在这个时候,我在一次朋友聚餐时认识了刘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