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女生被猥亵,呼救后却无人帮忙,这样的事情在其他地方发生了不少。但是在武义,6月27日,一名“变态男”就被挺身而出的乘客们围住了,最终“变态男”被扭送到警方处理。
“虽然那个女孩我不认识,但她穿着迷你短裤,腿又长又白,我很喜欢。我控制不住自己,当时满脑子都是那个女孩。大巴上人不多,那女孩周围又没有其他乘客,趁着她在车上闭眼睡觉之际,我像着了魔上去就……我现在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6月27日下午,武义县公安局茭道派出所办案区,涉嫌猥亵的30岁青年吕某向民警供述着自己的违法经过,满脸羞愧。
办案区外,站着刚做完询问笔录还泪眼婆娑的少女小美(化名,已成年),惊魂未定,她表示自己不会原谅这名男子,并再三请求警察对这个“变态狂”进行处理。
在民警的安抚下,原本无助害怕的小美冷静了下来,并讲述了事情经过。
小美是在金华读书的学生,当天下午在金华汽车南站上车回永康,上车没多久她就戴着耳机闭眼睡着了。金华到永康的班车途中要经过武义县茭道镇,当大巴沿330国道行驶到茭道镇时,有只手抓了小美的胸脯。
小美大叫着从睡意中惊醒。看见一个“猥琐男”慌张地正准备下车。在乘务员的帮助下,小美马上打110电话报了警。
大巴司机发觉事情不对后,在国道边停下了车,但他紧闭车门不让“猥琐男”下车。男子先是和司机发生争吵,闹着要下车,很快,车上的乘客也站了出来,一起批评男子。
看到围观的乘客越来越多,而且都在谴责自己,男子也开始害怕起来,转而向小美乞求私了。
“但我是不会接受他道歉的!”讲到这里,小美咬着牙坚毅地说,“很快警察就赶到了,看着那个‘猥琐男’被押上警车,我知道我不是单单一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吕某现已被武义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随着女性衣着越来越“凉爽”,猥亵案件高发的夏季悄然来到。在公交、大巴等公共交通以及人员杂乱的公共场所,女性和孩童要特别注意保护自己。当遭到猥亵时,可以大声制止,及时向周围人呼救并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