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长达163页,审判长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宣判完毕。6月1日上午,温州乐清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金苏必、鲁建胜等28人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该案经两次开庭审理,第二次庭审合并审理一名同案犯,被告人由第一次庭审的27人增加至28人。
一审宣判采用视频远程方式进行,28名被告人在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接受宣判。首要分子金苏必犯10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7万元,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
乐清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8月4日,被告人金苏必刑满释放后,以在赌场赌博、插手工程项目为依托,以实施暴力违法犯罪为手段,不断吸收成员、树立威望、扩大影响、发展势力
在温州市鹿城区仰义街道一带先后网罗、控制、操纵了一大批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金苏必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被告人卢建隆、鲁建胜、陈利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金杨云、陈建锋、胡明荣等为参加者的相对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成员统一认金苏必为“老大”、“大哥”,并服从于金苏必的领导和管理。
为管理和控制成员,金苏必在平时组织、领导、指挥过程中,要求组织成员服从、忠心,平时有事随叫随到,及时汇报等。如组织成员的行为有损金苏必威望、利益时,轻则受到责骂、训斥、失去信任,重则会被殴打、疏远。为逃避法律责任,金苏必还指使林俊替涉嫌犯故意伤害罪的自己及鲁建胜、陈利、陈显静顶罪。
为攫取非法暴利,金苏必及其组织成员充分利用其组织的威慑力和影响力,插手温州鹿城区仰义街道一带工程建设项目。
特别是2011年上半年后,温州市鹿城区仰义街道一带大开发,大量工程建设项目相继开工,金苏必认为有利可图,先后成立林俊建材经营部、担保公司,并控制仰义街道文武、潘岙等工地,通过拦车、阻止施工等暴力、威胁手段,强行承包工程建设项目或抽取一定比例利润,相关施工方慑该组织的势力,只好被迫同意。向金苏必及其组织交纳“抽头”,成了当地工程项目进驻仰义一带的“潜规则”。
非法获取的利益由金苏必控制、分配,一部分发给组织成员作为好处费,以笼络人心,形成了以“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运行模式。
为树立威信、打压对手、称霸一方,金苏必及组织成员使用暴力、恐吓、威胁等手段,经常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使该组织在温州市鹿城区仰义街道的势力得到不断的巩固和壮大。
2006年以来,该组织先后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串通投标、妨害作证等恶劣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坏温州市鹿城区仰义一带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为显示地位,被告人金苏必及其组织还对一些与其有矛盾的村民,通过往住宅放蛇、挂死狗等手段打击报复、欺压、侮辱,造成当地群众的人身安全感下降。
该案共28名被告人涉10宗罪,分别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串通投标罪和妨害作证罪。
该案首要分子金苏必,法院判决其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7万元,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该案有6人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九年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