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参加旅行团时因高原反应去世,妻子向旅行社索赔100万余元,双方因赔偿金起了纠纷。在杭州市旅游调解委员会和杭州旅游纠纷巡回法庭的调解下,双方同意以15.5万元解决纠纷。
丈夫在旅行中去世
因赔偿金起了纠纷
去年6月,上海的吴先生花3000多元,参加杭州一家旅行社组团去甘南、青海地区的旅游。由于吴先生不适应高原反应,一天早晨起床刷牙时,突然失去意识,被送往医院急救后,因为心脏呼吸衰竭死亡。
妻子刘女士要求旅行社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合计100万余元。旅行社认为,吴先生的死与他们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同意赔偿。由于分歧太大,刘女士在今年1月将旅行社告到杭州西湖区法院。
通过沟通,承办法官决定将该案委托旅游调解委员会调解。今年5月11日,法院决定在杭州市旅游纠纷巡回法庭开庭审理。结果,双方同意以15.5万元一次性解决纠纷。
杭州旅游纠纷巡回法庭
有了首例调解成功案件
这也是杭州旅游纠纷巡回法庭、旅游调解委员会在今年1月成立后,首例调解成功的案件。
据浙江省旅游局信息中心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5年间,杭州游客接待量由2010年的6581万人次增长到2015年的12382万人次,年均增长13.5%。同时,旅游纠纷也随之增加。承办法官指出,旅游纠纷巡回法庭主要针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小额旅游纠纷案件,由杭州主城区各个法院安排法官到巡回法庭审理。经过调解委员会调解后的案件,即使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但矛盾已经不再特别激烈,后续处理更平和,解决纠纷更容易;另外,该机制还畅通了调解和审判程序之间的衔接,让旅游纠纷处理机制更专业化。、
●律师提醒
游客要及时告知身体不适
导游应及时救治突发疾病
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陈树杨律师提醒,旅游前,如果游客事先告知过因身体有疾病,不适合前往高原地区旅游的,导游仍带人前往,如因此疾病发作导致死亡的,旅行社须承担主要责任。
如果是游客在旅行中突发疾病,要看旅行社在游客发病后,是否尽到及时救治义务。如果游客发病时,导游等旅行社工作人员在现场采取了急救措施,且及时送医救治,游客仍不幸离世,旅行社无须承担责任。如果旅行社救治不及时,须承担部分的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旅行社有投保,游客还可根据投保的险种、保险条例的约定,获得相应的保险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