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王小姐在网上结识了被告人贾某。为了获得女孩的芳心,贾某在相识的前几个月,给王小姐购买苹果手机、平衡车等礼物,还经常发红包、网银转账。花掉了3万多元后,贾某和王小姐在网上成为了恋人,王小姐对贾某的借钱要求也有求必应,之后陆续给了对方40多万元的财物。
江阴的王小姐去年年底在网上谈起了恋爱,陷入热恋中的她还没见过这位“男友”,就陆续给了对方40多万元的财物。然而,当警方最终找到王小姐的“男友”"时,才发现,她竟然是一名女孩。近日,江阴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
去年11月,王小姐在网上结识了被告人贾某。为了获得女孩的芳心,贾某在相识的前几个月,给王小姐购买苹果手机、平衡车等礼物,还经常发红包、网银转账。花掉了3万多元后,贾某和王小姐在网上成为了恋人,王小姐对贾某的借钱要求也有求必应,之后陆续给了对方40多万元的财物。
然而,当王小姐提出见面时,贾某却直接玩起了失踪,意识到可能被骗的王小姐报警。警方找到贾某后,发现她其实是个和王小姐年纪差不多大的女孩子,那些钱也早就被贾某挥霍一空。
最终,贾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江阴市人民法院提醒,在网络交友过程当中一旦牵扯到汇款、转账这种事情时,一定要自己留一个心眼,不能片面轻信一张照片、一句话……否则最终可能既被骗得财产,同时又被骗了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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