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影业预计2016年亏损近10亿
2月17日,继2016年中期业绩后,阿里影业今日公布了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预期集团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将净亏损9.5亿元-10亿元,
此前阿里影业公布的中期业绩显示,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集团亏损约4.657亿元。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阿里影业年度盈利约4.66亿元。
阿里影业称,淘票票为获取更多市场份额而投入的市场推广支出是影响其2016年整体盈利水平的主要原因。为其业务增长,淘票票持续投入资源实行针对性的市场策略,至2016年底,用户体验和市场地位都实现了进一步的提升。淘票票方面表示,“国内的电影在线售票市场格局日趋明显,前两名猫眼和淘票票已经占据六成以上份额,而且领先优势不断扩大。”
阿里影业方面表示,以淘票票为核心的互联网宣发业务是战略性投入,未来将继续加大投入,全力支持淘票票的发展。
据了解,淘票票前身为淘宝电影,目前是阿里影业在互联网宣传发行业务中的主要运营资产,2014年底上线,2016年5月获得融资17亿元。
而影视制作方面的失败或许是阿里影业亏损的另一大原因。阿里影业一直秉承“买买买”的理念,投资的知名IP 多达30个,但成绩却不尽如人意。
《摆渡人》是阿里影业投资的首部电影
网剧网络电影需备案过审才能播
2月19日,中广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2016年度大会暨第十一届全国电视制片业十佳颁奖大会在北京举行。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司长毛羽做了主题报告,对于电视剧司2016年对于电视剧行业引导和管理的重点工作,以及2017年的工作方向,进行了通报。
总局强调,凡在电视剧司、电影局等行政部门备案公示、立项审批的电影、电视剧,在未进行内容审查且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之前,不得在任何渠道或平台发行、播出。对存在违规发行的影视剧,要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的轻重,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机构采取处罚措施。
此外,总局要求各省级管理部门要指导和督查辖区内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加强影视剧上映、播前的审验工作。在影视剧正式上线播放前,要对其是否已在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进行公示和立项审批、是否已取得“两证”的情况进行查验。对于已备案公示但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影视剧,一律不得上线播出,也不得将其作为网络剧、网络电影进行审核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