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禽兽老师性侵女童事件频发,让不少家长感到非常担忧。此前有媒体报道了“山西长治八岁女童疑遭性侵,手写笔记记录施暴过程”一事,引发社会关注。日前记者从受害女孩家长处获悉,除了施暴嫌疑人杨某之外,他们目前已将涉事学校和区教育局一同告上法庭。
据悉,山西省长治市城区某小学一年级女生小雪(化名)在2015年10月到12月两个月间,被该校体育老师杨某疑似数次“性侵”。受害人母亲李女士接受采访时指责学校包庇施害嫌疑人杨某,“在与该校进行沟通时,未受到学校校长、教导主任、班主任负责任对待。”
据李女士讲述,由于在8岁女儿身上发现白色精斑,裤子被扯破一个洞,经过追问后,女儿拿出自己的笔记,其中记录了遭到体育老师多次性侵的过程和细节,令人震惊不已!李女士没想到她才8岁的孩子竟然被体育老师杨某强奸了很多次,而且次次都威胁孩子不能告诉任何人。
李女士拿出女儿事发后用铅笔手写着“难以启齿的细节”的红格信纸笔记,小雪笔记中写到,“9月1日开学,9月7日我当上体育委员,9月抱了我两次。10月体育老师一直抱我,10月底亲我,11月体育老师请了一个星期假,来了问了我4次家庭情况,说我就是你爸爸,每一次亲我在树底下……(删20字)”。
笔记中还写到“12月第一次校园里说我带你回家,我根(应为 跟 )他上车,他让我把裤子脱下来……(删50字)他才让我下车,不让同学们看见。”
小雪称,只有第一次在学校,其他几次都在学校外面,每一次事后,杨某都会哄骗恐吓,“他都不让我和妈妈说,要不然我就当不成班干部了” 。
可怜女童多次被禽兽老师性侵,简直令人发指!更令母亲心寒的是,她到学校去举报杨某,教导主任秦老师竟然一直否认此事,还称是杨某喜欢孩子才这样做,一定好好教育;校长还拒绝了给调班的要求。
今年2月份,李女士被逼无奈向警方报案。之后,警方介入调查,杨某被批准逮捕,现警方已侦查终结,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然而报案之后,李女士向长治市城区教育局请求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失职行为,并为孩子转学。
“但教育局领导觉得我们是来闹事的。”与李女士同去教育局反映情况的小雪表哥说,本来想让孩子转到一所离家较近的学校,但得到的回答是“不是你想去哪个学校就去哪个”,最后,孩子被安排到了另一所学校。每天,李女士要骑车15分钟才能将孩子送到。
噩梦过后的小雪仍被伤痛笼罩。不仅感染了妇科疾病,原本开朗活泼的她也变得沉默。妈妈问她细节,她就大哭抱着妈妈,“别说了,我不想说!”这样的伤痛不知会伴随她多久。
“事件过程中,学校和教育系统存在明显失职、监管不力”,受害女孩表兄闫某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此前已有此法律诉求意向,但一开始并不懂如何寻找法律依据,以致搁浅。直到遇见新任律师,获得启发帮助。日前记者从受害女孩家长处获悉,除了施暴嫌疑人杨某之外,他们目前已将涉事学校和区教育局一同告上法庭。
此案新任辩护律师河南豫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韩林认为,涉事学校长治市城区某小学作为教育机构,在法律上有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义务。然而,该校缺乏相关的安全制度、针对性侵犯的防范制度,该校管理混乱,对于本案的发生有着非常严重的过错,对于原告的人身、心理和精神的创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韩林表示:“长治市城区教育局对于防止校园性性侵有着法定的义务,这种义务不仅仅体现在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排查,其对教师人选的配置,选任考核,管理有直接的关联和义务,其与施害嫌疑人杨某有管理与被管理、考核与被考核的关系,这种关系符合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司法解释内涵。”
记者就此情况致电该校,李校长表示,自己不清楚这事,尚未接到法院方面通知。对于学校有数位老师出庭作证一事,他也称不知道。
女童遭老师多次性侵,不管是学校,还是教育局,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该事件中涉事学校及教育局的回应令人太过寒心。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章第6条: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据闫某介绍,长治市城区法院本安排在11月16日开庭审理此案。在接受其对学校及教育局的进一步起诉申请后,因增加被告,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