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晚,重庆渝州路科园四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90后小伙醉酒驾车出事,被民警查时还喊民警“拍帅点”。
事发在11月22日晚上10点左右。九龙坡交巡警歇台子大队民警接群众报警,说是在渝州路科园四路路口,一辆越野车与停放在路边的一辆白色轿车发生擦挂,驾驶员正趴在方向盘上呼呼大睡。
民警介绍,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发现,周围的群众站在两辆事故车辆的旁边,正对其中一辆黑色越野车内的驾驶员议论纷纷。车上的驾驶员丝毫不受环境的影响,一动不动,甚至打起了呼噜。民警上前敲打车窗,驾驶员抬头看了一眼,“眼神有些迷离,但又换个姿势继续睡去”。
民警继续敲打车窗并试着拉开车门,发现驾驶位的车门并未锁上。
事故的另一当事人李某(化名)在当时说,当晚9点30分左右将白色轿车停放在科园四路路口,准备到马路对面的一家饭馆吃饭。刚下车没多久,便听见“砰!”的一声,回头一看发现自己的车被一辆黑色越野车撞了。这时,从黑色越野车上下来一位戴帽子的年轻人。
当时李某就发现这名年轻男子身上有酒味,而且说话前言不搭后语。李某正准备跟戴帽子小伙子理论时,可对方理都不理就自己上车了,随后将车子发动,倒退了一点,然后就趴在车上睡着了。无奈之下,李某只好报警求助。
民警告诉记者,经过调查发现,涉嫌醉酒驾驶的倪某是一名90后,初中毕业后也未找工作,一直在家待业,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啃老族”。“当我们要求倪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和现场辨认时,倪某居然还耍起帅来,主动双手插袋,摆起了造型,要求民警拍得帅气一点。”记者了解到,经过呼气测试,驾驶员倪某的测试结果为18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随后将其带至医院进行了抽血取证。
目前这一案子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简称醉驾。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明文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2010年4月1日启用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次性扣12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醉酒驾驶者,处15日以下拘留,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醉驾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有关调查显示,2009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