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婆婆推着婴儿车,不走斑马线,径直横穿马路,结果被前方一辆小汽车不幸撞倒身亡。交警认为驾车司机虽负有主责,但是受害者因横穿马路,也要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2015年9月21日下午3时,家住汉口的刘婆婆,推着婴儿车带孙子出来遛娃,途经武汉京汉大道附近时,刘婆婆推着手中的婴儿车,径直横穿于车流之中,完全没有意识到危险。
此时,司机李某正驾驶着一辆小轿车经过此路段,当时车辆比较多,李某扭头查看车后情况,却没有看到车前方向推着婴儿车过马路的刘婆婆。
就在刘婆婆正要穿过马路时,李某的车前左侧重重的撞向刘婆婆。事故发生后,司机李某当即拨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待救护车,将刘婆婆送往医院,不幸的是,3天后刘婆婆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鉴定,司机李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受害人刘婆婆因横穿马路违反交通规则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不幸中的万幸,婴儿车里的婴儿未受伤害。
2015年10月,司机李某与刘婆婆家人达成谅解,向其支付赔偿金40万元,并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今年5月,江岸区检察院对李某提起公诉。江岸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司机李某违反交通规则,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考虑到李某在发生交通肇事后能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从轻处罚。
据此,判令李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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