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中央政治局就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对策举行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发表讲话,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亟需社会的有效应对,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厦门老龄十三五规划
厦门处于老年人口快速增长期。根据市发展研究中心预测,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为450万人,老年人口数为51.23万人,常住人口老龄化程度为11.38%。户籍总人口约为247.70万人,户籍老年人口数约为38.16万人,户籍总人口老龄化程度为15.41%。从市老龄办获悉,《厦门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上个月发布。
厦门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实施《厦门市幸福晚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全面深化,提升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幸福指数。到2020年,厦门将实现基本养老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意外伤害保障覆盖全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覆盖全市8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农村幸福院覆盖全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率达到100%,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100%,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资格培训率100%,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100%,城乡老年体育组织覆盖率达100%,老年活动中心街道覆盖率达100%。
五年后,厦门将建立和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形成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企业年金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水平,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十三五”期间,厦门将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针对老年人意外伤害的险种“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推动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养老保障。到2020年,厦门将力争实现全市养老床位数达20000张。
“十三五”期末,完成“一市一区一中心”的公办养老机构基本布局,新建、改建、扩建20个规模大、质量高、设施全的养老设施项目,新增机构床位数8000张,其中公办1200张,民办680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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