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前,吉林省东辽县凌云乡会民村村民在耕地中发现一具女性尸体。东辽县公安侦查后确认,该尸体的身份是一年前同村失踪的郑某某。随后,刘忠林被指涉嫌故意杀死郑某某,被判处死缓。入狱后,刘忠林一直喊冤,在1991至1995年间曾多次欲翻案辩护自己否认绑架杀人,在多次被检察院退回后的第25年,刘忠林终于得到了再审开庭耳朵通知。
蒙冤25年,在狱中被严刑逼供承认罪名,当时的办案民警甚至想出电视剧中“扎手指”的阴招对待无辜的受害人,导致受害人双手十指指甲坏死、变形,右脚趾因坏死截肢。奸杀案件疑点重重,当时办案民警为何一口咬定是受害人作案,这中间显现出当时公安体制推诿和不切实务为人民,只要结案凶手是谁根本无关他们的痛痒。
先来回顾一下受害人刘忠林案件经过:
25年前,吉林省东辽县凌云乡会民村村民在耕地中发现一具女性尸体。东辽县公安侦查后确认,该尸体的身份是一年前同村失踪的郑某某。随后,刘忠林被指涉嫌故意杀死郑某某,被判处死缓。入狱后,刘忠林一直喊冤,引起吉林省高院的重视。
根据案件卷宗显示,同村的郑殿荣失踪发生在1989年8月8日晚8点,其聋哑侄女郑春梅目击了绑架过程。作为郑殿荣失踪时的唯一目击者,郑春梅最初的证言称,是两个蒙面人将郑殿荣绑走了。一年多后的1990年9月28日,凌云乡村民在耕地中发现郑殿荣尸体。吉林省东辽县公安局在对郑殿荣尸检时发现未婚的郑殿荣怀有身孕,遂将嫌疑人锁定为与郑殿荣有恋爱关系的人,并以此为由排除了郑殿荣被绑架失踪的情况。
1990年10月29日刘忠林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东辽县公安局拘传。刘忠林在到案后的第一次讯问中否定自己杀害了郑某某,“不清楚,啥也不知道”。
第二天再次审讯刘忠林的时候,警方第一个问题就是,“昨晚你交代了罪行,今天再听一下你的认罪态度。”该笔录中,刘忠林承认与郑殿荣处对象,多次发生性关系,致其怀孕,担心郑家人找自己算账,于是起意杀人。
1991年1月,辽源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和“被告人口供不稳”将该案退回东辽县公安局。这一阶段,刘忠林翻供后承认杀人。6月21日,辽源中院不公开审理此案。刘忠林再次当庭翻供,否认绑架杀人。
1994年7月11日辽源市中院判决刘忠林构成故意杀人罪,并以“鉴于本案具体情节,可以从轻判处”为由判处刘忠林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自此刘忠林开始了长达25年的牢狱生活。
一审宣判期间,刘忠林曾口头上称自己要上述,却因担心加重判刑放弃了。随后,案件报送吉林省高院核准。1995年8月8日,吉林省高院裁定维持一审判决,核准死缓。刘忠林从看守所转入监狱服刑。
入狱后,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的刘忠林开始学习认字,并开始写简单的申诉材料。2004年,自己因为全身浮肿,在监狱就医期间认识了一个狱友,对方帮他写了六页的材料,狱警将材料邮寄给了吉林省高院。他前后写过10封申诉材料,最后都石沉大海。
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院做出(2011)吉刑监字第108号再审决定书,决定对刘忠林故意杀人案再审。刘忠林没有在监狱中等到再审开庭的通知。2016年1月22日,48岁的刘忠林被刑满释放,再审开庭仍旧没有音讯。
2016年4月18日,距离刘忠林刑满释放3个月后,吉林省高院终于发来了再审开庭的通知。据刘忠林的代理律师张宇鹏介绍,4月25日,吉林省高院将不公开审理此案。
“我们将要对刘忠林做无罪辩护。”张宇鹏称,刘忠林口供存在有罪供述、无罪供述,有罪供述关于案件事实存在多个版本,这是侦查机关对其进行了严重刑讯逼供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