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随着反家暴法的普及纷纷发出自己的首枚反家暴“人身安全令”,这是一道保护家庭生活的命令,为期三个月到六个月可以延长,违反《反家暴法》的“人身安全令”会进行罚款和拘留的处罚,让我们对家庭暴力说不,反对一切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
2016年3月1日起,《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了,法律明确规定了,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公安机关将追究法律责任,如果伤势达到轻伤及轻伤以上的,施暴者还将承担刑事责任。在此,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群众,遇到家庭暴力时,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首日,因不堪丈夫赵某常年的家暴,北京市房山区年过六旬的谷女士向房山区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同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房山法院依据新法的规定,裁定禁止赵某对谷女士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赵某骚扰、跟踪、接触谷女士。这是反家暴法实施后,北京发出的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