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黎巴嫩贩毒的人,要么是为了谋求更多的钱财,要么就是被生活所迫,再要么就是受人威胁,不得已而为之。不管出于何种动机,贩毒无论在哪里都属于犯法行为,黎巴嫩人民警察对于贩毒人的打击从未停止过。
本周三,两名贩毒人员被警察逮捕入狱,这两名在黎巴嫩几个区域兜售海洛因,其中一名二十六岁的男子除了在自家附近进行贩卖毒品活动外,还在黎巴嫩其他五个区域进行其他毒品运送活动,他因为贩卖超过16克(1000克也是一样的)的海洛因将被法院判刑入狱三年到六年的时间(一般五年),罚款2400美元。这位贩毒男子有一儿子(11岁)和女儿(5岁),面对法官大人的说辞,他后悔万分,保证出狱后好好做人。法官的一句话颇有意思,他说,贩毒就好比和死神做交易,出狱以后,你得另找一份不杀人的差事了。把毒品卖给别人,这和谋杀他人生命毫无何区别。另一个贩毒人是个十五岁的青少年,他被逮捕后交代,他的父亲有吸毒史,他是无意中被牵扯进毒品交易中,尽管是未成年人,他还是面临着应有的惩罚,他将面临着一年到三年的牢狱之灾,被抓后的他同样是后悔万分,他说他在他的人生道路上做了一件大错事,那就是贩毒。在黎巴嫩,无论是贩毒还是吸毒,被警察逮到,都要面临牢狱之灾,吸毒不比贩毒情节严重,一般被拘留十几天,如果碰到监狱没多余的地方,那么人家就会提前把你放出来了。
在黎巴嫩,有不少亡命之徒,为了钱,绑架,杀人,贩毒那是屡屡发生,倒霉被抓进监狱,也略显平静。虽然黎巴嫩在法律仍然保留死刑,但二十多年前的黎巴嫩对判死刑的犯人并没有执行死刑,根据黎巴嫩的法律,杀人犯法本该让犯罪之人付出生命的代价,执行一个人的死刑,需要总理来签字。二十多年了,没有一位总理愿意亲手签下取人性命的执行单。做为阿拉伯国家的黎巴嫩,有一半的人信仰着伊斯兰教,黎巴嫩政府领导不少是来自穆斯林家庭,他们的宗教信仰导致了这一结果。伊斯兰教认为,一个人的生死由大能的造物主安拉来决定,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剥夺他人的生命。于是,在黎巴嫩,即便这个人犯下滔天罪行,即便法院已经判了死刑,但最终他没有被送上“断头台”,他的余生将会在监狱里度过,剥夺终身人生自由。最后,老死狱中。
在这个世界上,对所有罪行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和地区已经达到了86个。关于废除死刑还是保留死刑,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