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泳装过于暴露
上个世纪20年代期间,前往沙滩的女性被要求遵守严格规则,皮肤的裸露面积不得超过一定值。实际上,有些执法人员的唯一职责就是用卷尺测量女性的泳装,违法人员可能会被逮捕。
2.参加波士顿马拉松
在1972年以前,女性被禁止参加波士顿马拉松。1966年,Roberta Gibb坚持在未获邀请、未被登记的情况下参加跑步。第二年,一位名为Katherine Switzer的女性用“K.V. Switzer”之名进行登记,并获得了一个号码。许多男人对她表示愤怒,其中包括比赛的官方人员Jock Semple——他追着她,试图扯掉她的号码(未遂),企图恐吓她离开跑道。
3.持有信用卡
1974年,美国通过了《平等信用机会法》。自此,女性才被允许在没有男性监护人的情况下获得信用卡。在那以前,单身女性通常被拒绝颁发信用卡(完全合法),只有已婚女性才能在丈夫作为账户联署人的情况下拥有信用卡。
4.孕期工作
曾几何时,雇佣怀孕女性是违法的。直到1978年,《怀孕歧视法案》才终止了这一行为。在那以前,企业开除怀孕员工再正常不过了——据估计,约有40%的雇主坚持如此。
5.成为宇航员
直到1979年,NASA才开始接收女性进行宇航员训练。1983年,Sally Ride成为了第一个进入太空的女性宇航员。
6.充当陪审团
1975年,最高法院裁决女性可以成为陪审团成员。在那之前,人们认为女性无法承受某些犯罪行为的暴力细节,并且会因过于情绪化而无法做出理性判断。此外,人们还相信她们的持家职责会被此所干扰。
7.当众抽烟
1908至1927年期间,纽约禁止女性在公共场所抽烟。其实,抽烟在女性中很少见,直到Edward Bernays推行了一项市场运动,授予香烟“自由火炬”之称,将其塑造成性别平等的象征。
8.观看奥运会
最初的古希腊奥运会禁止已婚女性观看比赛,违者处以死刑。1930年,军队禁止英国女性观看奥运会的拳击比赛,包括选手自己的妻子。
9.服用避孕药
1957年,避孕药通过了FDA的审批,但仅可用于治疗月经不调。1960年,它被许可用于避孕,但只以处方形式开具给已婚女性。当时,人们普遍认为避孕药是不道德的,会鼓励卖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