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报道,广东惠州,惠东人林先生组织潜水员从东江惠城芦洲段的江底捞出了44根阴沉木。他称,这批木头估价应在50万元以上。正在与买家谈判价格时,他遭到村民举报,称他盗窃国家财产,此后惠城区芦岚派出所介入,将所有阴沉木运往惠城区公安分局办案中心暂扣。警方介绍,依据民法通则,江底乌木属无主埋藏物,应属国家所有,但打捞者行为不属违法犯罪,因此不予立案处理。
7月1日,惠州惠城区政府组织当地木料业内行家对木头做了初步鉴定,已确定44根木头是“乌木”,并至少有几百年历史。当天下午,被警方暂扣的该批木头,已经移交改给惠城区文广新局处理。双方交接时,已有4根木头已经腐烂掉,只有40根是完整的。
对举报村民及组织打捞者,政府将一方面补偿打捞者的成本付出,另外也会给予村民和组织打捞者等人员精神及物质奖励。
暂时存放在惠城区公安分局办案中心操场上的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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