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刘某华
掌上衡阳客户端7月7日讯 7月5日,衡山县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民警将“95后”网络黑客刘某华抓获,成功破获全县首起非法入侵网络服务器案。
7月4日9时许,衡山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民警接到市公安局通报称北京一服务器业务公司遭到DDOS网络攻击,导致该公司服务器上挂载的多个网站崩溃,而发起攻击的网络黑客极有可能居住在衡山境内。
衡山网安民警向局领导报告并迅速对案件展开调查。通过数轮摸排,衡山网警掌握了嫌疑人的相关信息,具有盗窃Q币违法前科的刘某华被锁定。然而,民警发现刘某华数年前已搬离户籍所在地,怎么找到这名隐藏在虚拟世界的黑客呢?
毕业于湖南警察学院计算机专业的资深网警尹波对案件的相关线索进行了重新梳理,并结合走访最终发现嫌疑人刘某华就租住在县城开云南路某居民楼内!
7月5日下午,衡山网警迅速赶赴开云南路某居民楼,将正躺在床上休息的刘某华抓获,并在其电脑上发现了大量“黑客”工具软件。
出生于1995年的刘某华学习过专业的计算机知识,曾因在网吧利用源代码盗窃他人Q币被公安机关处理。在询问过程中,刘某华自恃自己“技术过硬、水平很高”,对民警的调查询问极其不配合。
网警尹波通过技术手段将刘某华的计算机、手机里的电子证据逐一进行固定,并对其利用网络黑客组织开展的DDOS攻击进行了深度剖析,面对“内行高手”的质问,刘某华最终败下阵来,如实交待自己的违法事实。
原来,刘某华在网上写网站源代码售卖,但被一网站公开发布。刘某华知道后,遂想报复该网站,但苦于自己没有学习到此类专业技术。
某日,刘某华通过网络渠道发现一“黑客”平台可以发起网络攻击,刘某华便在该平台上注册账号并充值后,利用平台向曾发布其网站源代码的网站进行了一个星期的网络攻击,造成该网站的服务器经常性出现死机,无法正常访问。
目前,违法人刘某华已被衡山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