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拿出手机想拨电话,发现手机的锁屏密码被改了,当时也没有在意。后来就换了个手机跟刘某联系,电话不接。发他微信,也不回,再后来,发现被他拉黑了。当天下午,小王发现放在收藏纪念册里的400元也不见了。她越想越不对,于是报警。
去年11月26日早上,小王姑娘醒来,发现身边的男友刘某不见了,前一天晚上,她和他因为一些琐事吵了一架。小王和刘某是当年10月份在网上认识的,一周前才正式确定恋爱关系。
小王拿出手机想拨电话,发现手机的锁屏密码被改了,当时也没有在意。后来就换了个手机跟刘某联系,电话不接。发他微信,也不回,再后来,发现被他拉黑了。当天下午,小王发现放在收藏纪念册里的400元也不见了。她越想越不对,于是报警。
过了几天,她到手机店解锁了手机的开屏密码,发现她的支付宝,分三次向男友的支付宝分别转了2000元、5000元、5000元,共12000到她男友的支付宝上,她男友的支付宝是实名注册的,支付宝的照片就是她男友的照片。
3月15日,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他对盗窃女友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发现刘某有前科,这个前科也是因为偷女友的钱。2016年3月30日,刘某被法院判了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此次盗窃,还在缓刑考验期内。
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钱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遂将其依法公诉。而刘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应当撤销缓刑,前罪与后罪依据《刑法》第69条规定处罚。
经法院审理,日前,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与前罪判处的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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