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人名叫芳芳(化名)。根据芳芳提供的线索,民警很快展开了侦查。由于芳芳手机微信上的钱三次被盗,都在凌晨三点左右。其中,两次被盗的时候,芳芳与闺蜜娟娟(化名)在同一间屋子睡觉。另一次被盗的时候,也有娟娟在场。民警怀疑,报警人芳芳的闺蜜娟娟有重大作案嫌疑。
嫌疑人娟娟(化名)对自己的盗窃实施供认不讳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对待闺蜜,尤其不能让表面的感情蒙蔽了眼睛。近日,重庆一女生就不幸被同住一间房的闺蜜盗窃了三次。
6月27日,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陈家桥派出所接到一女生报警,称其微信上的钱经常被他人窃取,求助民警调查。
报警人名叫芳芳(化名)。根据芳芳提供的线索,民警很快展开了侦查。由于芳芳手机微信上的钱三次被盗,都在凌晨三点左右。其中,两次被盗的时候,芳芳与闺蜜娟娟(化名)在同一间屋子睡觉。另一次被盗的时候,也有娟娟在场。民警怀疑,报警人芳芳的闺蜜娟娟有重大作案嫌疑。
于是,民警立即前往大学城熙街娟娟租赁的房屋,将其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过民警的讯问,娟娟最终承认了用芳芳手机向自己转账的盗窃行为。娟娟交代,自己与芳芳本来是特别要好的姐妹。近日,因为没钱付房租,她才两次凌晨趁芳芳睡着时用对方的手机微信向自己微信转账,每次都是500元。而另一次,是二人一起在大学城熙街某酒吧玩耍,娟娟用芳芳的手机微信向自己转账3000元。三次转账共计4000元。
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娟娟正处于取保候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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