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时间还没到,你怎么就来法院主张还款?”
“借钱和写借条的时候,我都不知道她已经结婚生小孩了,我是想跟她结婚才借钱给她的。她骗了我,她结婚了,我们不可能在一起了,我要她现在就还钱。我连她的手都没拉过····”
“我是向他借了钱,我以后会还的,但是,他给我的钱没有这么多。”
2017年6月20日,桂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经过法官的调解,被告江某当场支付原告黄某42000元。
黄某是广西南宁人,江某是湖南桂阳人。2014年,黄某与江某因工作相识。不久,江某辞职到外地去工作,两人通过网络保持联系,随后产生恋情。至今,黄某一直以结婚为目的通过QQ与江某保持联系。
江某称因家中建房欠了很多债务,自己遭母亲逼迫挣钱还债,并以此为由向黄某借钱,且承诺一旦还清家里的债务就立即与黄某结婚。2014年6月至2016年5月,黄某在每月发工资的当天,给江某的账号汇钱,每月2000元-4800元不等。
因两人主要通过网络聊天联系,黄某考虑到两人关系还不稳定,提出写借条的想法。2016年5月2日,经两人商量,江某向黄某出具一张借条,写明黄某借给江某6万元,借款期限为4年,从2016年5月2日至2020年5月2日。
2017年年初,黄某家人意外获知江某已经结婚,并于2015年6月27日产下一女。黄某被告知以后,难以接受,遂向江某求证,江某坦白已结婚生子。黄某得知自己受到欺骗,非常愤怒,提出分手并要求江某偿还借款6万元。
江某在庭审中表示,借款是事实,但是总数不足6万元,能够提供银行的转账记录,并承认黄某借钱的时候对其生育结婚的事实不知情。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留下来旁听的双方当事人家属一起参与调解,被告的父亲当即表态愿意立即偿还全部借款,但是被告本人不愿意。而原告本人表示愿意放弃一部分金额,但是原告的家属坚决不同意。经过法官的多次沟通,被告与原告最终达成如上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