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车发现前方电瓶车后向左侧避让
宝马车与电瓶车发生刮擦
奥迪车从两人身上轧过
宝马车与奥迪车追尾 本组图片 视频监控截图
长春市同志街与义和路交会处前天晚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长春交警还原车祸发生经过
宝马车与电瓶车发生刮擦,致电瓶车飞出,车上人员遭后方奥迪车碾轧、撞击电瓶车系闯红灯进入现场,乘车人死亡,驾驶人受伤经鉴定,电瓶车驾驶人属醉驾,乘车人醉酒;汽车驾驶员未酒驾,无证据证明曾发生飙车目前,两辆汽车是否超速正在由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中。
5月20日22时08分,长春市同志街与义和路交会处,一辆电瓶车与一辆宝马轿车刮擦后,又被一辆奥迪轿车碾轧和撞击,致电瓶车上两名男子一死一伤。事发当晚,这起事故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有人猜测宝马车与奥迪车司机有飙车或者饮酒嫌疑,有人说事故都是女司机惹的祸,还有人说事故中有一名女性受伤……诸多传言在网上扩散。事后,交警部门用最快时间对事故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公布了事发时的监控视频,以正视听。
20日晚,事故发生后,新文化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据目击者称,伤者当时有意识,被撞后一度坐了起来,但又躺倒在地上,后120急救车将他送往医院。现场,电瓶车和死者都被撞出路口10余米开外。宝马车右侧前脸损坏比较严重,并且被人用纸巾遮挡了车号牌,奥迪轿车的损伤较轻微。
警方公布事发经过
昨日,新文化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大队事故科了解到,根据交警连夜调取的现场监控视频来看,事发时,电瓶车载乘一名乘客,沿义和路由东向西横穿道路,而白色宝马车和奥迪车沿同志街由南向北行驶。
此时,同志街上南北方向的交通信号灯为绿灯,而东西方向的信号灯为红灯,电瓶车驾驶员此时显然已经驶出了停止线,闯红灯进入同志街与义和路交会的事故现场。
根据现场监控看,白色宝马轿车在发现前方的电瓶车之后,采取了向左侧避让的行为,通过现场勘查和实际查看,宝马轿车车速较快,避让不及后直接与电瓶车发生刮擦。
与此同时,在白色宝马车左侧,第一车道内有一辆白色奥迪轿车同方向行驶,当白色宝马轿车右前方与电瓶车接触后,直接导致电瓶车向右前方飞出,车上两名乘员由于惯性作用继续向西发生了方向的改变,同时后方的奥迪轿车继续向前驶来,将电瓶车上的两名人员进行了碾轧和撞击。事故发生后,宝马轿车和奥迪轿车由于惯性作用,继续向前驶出一段距离后发生追尾。
这些问题 看警方是咋说的
NO.1 宝马与奥迪飙车或酒驾?
交警部门通过调查录像和相关证据佐证,发现宝马和奥迪车是在同志街与清华路路口相遇,两车在路口等信号时,开始是奥迪车在前,在左侧机动车道内,宝马车在右侧机动车道内。同时等信号时,宝马车前方还有一辆出租车。通过对当事双方和车内成员询问了解到,宝马车是沿延安大街、新民广场走自由大路,进入同志街,而奥迪车是由人民大街经自由大路,经过桂林路,进入到同志街,走的路线并不相同。通过卡口录像表明,在此之前两车并不存在飙车情况。在案发地从同志街与惠民路和义和路之间,在接近300米的路段,两车在提速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飙车情况。
事故发生后,交警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酒精测试。初步检测,电瓶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为102毫克/百毫升,属于醉驾,乘坐电瓶车男子酒精含量为155毫克/百毫升,属醉酒状态。宝马和奥迪轿车驾驶人酒精检测结果均为零,两人不存在饮酒驾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需要出具综合性调查报告分析之后才能确定,总体来看要根据各方违法行为在这起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以及作用严重程度大小,再最终去确定事故责任。”交警表示,现在事件调查还在进行中。
同时,交警表示宝马和奥迪车是否超速,需要通过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事发后已连夜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目前正在鉴定中。”交警介绍,昨日上午,相关技术人员已到事故现场进行信息采集。此外,同志街上限速60公里/小时。
NO.2 都是女司机惹的祸?
交警介绍,事故中,两辆轿车车主均为事发时车辆驾驶人,车辆都是以贷款方式购买,车辆状况正常,没有其他违法情节。宝马车驾驶员为男性,奥迪车为女性驾驶员。事发时宝马车内有3名乘客,奥迪车内有两名乘客。
NO.3 小三、原配互追?
据交警介绍,两辆车的驾驶员应当以前认识,“宝马车司机在同志街与清华路口看到了奥迪车在前面,双方有过短暂的交流,过了路口之后,继续加速行驶,直至事故地点。”而两名司机一男一女,不存在小三原配互追情节。
NO.4 司机身亡,女子受伤?
交警介绍,电瓶车上的两人均为男性,死者为后座乘客,伤者重伤后被送往附近医院。
NO.5 4名当事人都是90后?
据交警部门调查,宝马和奥迪车上驾驶员都是90后,“出行目的应是去人民广场附近和朋友吃饭,这也符合从同志街由南向北行驶的条件。”交警介绍。另据了解,电瓶车上驾驶员王某22岁,也是90后,而死者姜某某今年32岁,是80后。
NO.6 网上流出现场视频?
事发当晚,网上有一段转载较高的“事发现场”视频。对此,交警表示,该视频并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视频材料,“至于什么情况下出现的视频,不好做出界定,应该说这段视频和昨晚的事故现场非常相像,但不能确定,需要鉴定部门鉴定,这段视频和我们从公安机交通管理部门拿到的监控视频是不同的。”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大队事故科刘长榆表示,事故中的两轮电动车,已经具备了机动车的所属条件和性能,从交警部门日常管理来讲,也将其纳入机动车的管理范畴。但最终定性还要以鉴定报告为主。
死者家属
儿子三天前才交女朋友
昨日15时许,长春市龙峰殡仪馆尸检中心门口,一对年迈的老夫妇蹲坐在地上失声痛哭,他们就是此次事故中死者姜某某的父母,64岁姜家民和60岁的赵萍。姜家民说,儿子今年32岁,老家是辽源的。两年前,姜某某经朋友介绍到长春当起了快递员。姜家民和赵萍都是残疾人,有四级残疾证。去年11月份,姜某某把父母从辽源接到长春。
“我们来长春也是为了照顾他,我们知道他做快递员很累!”姜家民说,姜某某平时都是晚上8点多才下班,20日晚下班后,他告诉父母他和同事一起去理发,理完发后再一同吃口饭。
“孩子以前受了不少累,好生活才刚刚开始,可突然一下子就什么都没有了!”母亲赵萍说,“出事三天前,儿子刚刚处了一个对象,听说儿子出了事儿,她今天早上还来殡仪馆看过。”
姜家民说,姜某某还有一个姐姐在北京,怀孕已5个月。“五一”期间,他坐飞机赶到北京探望了姐姐;回家后正赶上母亲节,姜某某还给母亲买了几套新衣服,“他一直在找房子,过一段时间准备在长春按揭买一套,就是想在长春定居了!”赵萍说。
21日,在百度长春吧里,吧友们讨论着这起交通事故。
一位吧友留言:“死者是我朋友,当时下班了跟朋友出去吃饭,没想到……”
新文化记者辗转联系到了这位名叫小林的吧友,他说,两人是之前工作时认识的,姜某某是圆通速递建政路分公司的一名快递员。小林说,20日下午,他还去快递公司跟姜某某见了一面。“本来要找他晚上去吃饭,可是他晚上值班,所以饭就没吃成。”小林说。
伤者自述
两人关系好 一起干快递
昨日,在吉大一院创伤骨科病房内,事故中的伤者王某右腿缠着厚厚的纱布,左手青肿,身上可见到多处擦伤。大多时间,他紧闭双眼沉睡。经诊断,王某右腿胫腓骨骨折,约一周后将对其腿部进行手术。
王某母亲说,目前家人已交上了共两万元钱医药费。
王某亲属说,王某老家在黑龙江漠河,到长春打工多年。对于事发经过,王某称,对事发前后的事情有些失去记忆。他说,电瓶车上另一名姜姓男子与他关系较好,他一直叫对方“涛哥”,那辆电瓶车是“涛哥”的。当晚下班,印象中应该是晚上8点多,两人先去超市买点东西。但当时怎么到的那个路口,他记不清楚了,“感觉那个时间段的话,我俩应该是要回家去了。”
王某说,他和“涛哥”相识四五年了,一直相处很好。“涛哥”最近两年做起了快递员,最近业务多,便把王某也叫过来帮忙。“涛哥把业务分给了我一部分,我一个月能赚到5000块钱。而涛哥刨除这部分,一个月还能赚到一万五。”
昨日交警来给王某做了笔录,并给他放了事发当时的视频,从视频可以看出,当时骑车的人应该是王某。交警询问:“你俩怎么喝酒了,之前干什么去了?”王某想了想后说:“之前是去吃了点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