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当庭宣判,对王某、以及王某的帮手毛某、陈某分别处以缓刑三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处罚。法院要求,三人在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局报道,接受社区矫正。
16岁的衢州少女王某因与14岁少女黄某有矛盾,联系多个朋友相约黄某见面“谈一谈”。
其间,王某脱下黄某的裙子和内裤,又是叫男性朋友拍摄录音录像,又是扇其耳光,整个事件持续了近1个小时。
事后黄某左眼框淤青肿胀,全身多次软组织挫擦伤。
5月18日,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当庭宣判,对王某、以及王某的帮手毛某、陈某分别处以缓刑三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处罚。法院要求,三人在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局报道,接受社区矫正。
去年10月,王某通过QQ添加14岁的黄某为好友,经常在一起玩耍。一来二去,关系比较好了。一次,大家一起玩到比较晚了,王某提出黄某可以到她家住一晚的。
第二天,王某通过QQ问黄某,说一条很喜欢的裙子不见了,意思是问问她有无顺手牵羊。黄某说没有。可是后来,王某在黄某的空间里发现了她穿着自己的裙子和鞋子拍的照片。
王某非常生气。
11月6日早上,王某又通过QQ约黄某,叫她叫人,一起到衢州某KTV包厢打架把这个事情做个了断。黄某拒绝。
就在当天,两人在商厦偶遇。王某一把揪住了黄某的头发,又打电话叫在附近唱歌的朋友过来帮忙。
觉得闹区人多,王某就拉着黄某到衢州市区古城墙那边找一个僻静的地方好好谈谈。
到了衢州市古城墙的西侧空地,王某几个人就和黄某发生了争执,并扭打了起来。
黄某说自己确实没有拿裙子和鞋子,王某很生气,根本不听解释。
王某提议,五人强行按住黄某,将黄某裙子内裤脱掉,现场多人包括男性朋友围观,并用手机拍摄了整个过程。
凌辱事件持续了近1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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