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3月8日,市民赵某报警称,2月26日,他想通过QQ好友“苏苏手机传媒”买部手机。经过咨询,卖家称可以先付300元首付,剩余的部分分期付款。于是,他就通过微信将300元首付款转给对方。十几分钟后,卖家称需要交运费险让赵某再给其打款500元,并承诺收货后会及时退款,赵某就又给其转账500元……
昨日,记者从西平警方获悉,西平县公安局民警经过缜密侦查,行程千余里,远赴广西将涉嫌利用QQ社交平台以卖手机为名进行诈骗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据了解,3月8日,市民赵某报警称,2月26日,他想通过QQ好友“苏苏手机传媒”买部手机。经过咨询,卖家称可以先付300元首付,剩余的部分分期付款。于是,他就通过微信将300元首付款转给对方。十几分钟后,卖家称需要交运费险让赵某再给其打款500元,并承诺收货后会及时退款,赵某就又给其转账500元……
就这样,卖家以各种理由分五次让赵某向其帐户内共转账5100元,并承诺3天内会将除手机首付款外的款项退回赵某的微信帐户。可3天后,赵某既没有收到退款,更没有收到手机,还被这位卖家从QQ、微信好友中删除。至此,赵某才发现自己被骗,急忙报警。
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破案指令后,西平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为尽快破案立即成立了专案组。专案组民警以涉案资金流向为切入点,对犯罪嫌疑人使用的QQ号、微信号加班加点进行分析研判。3月14日晚,专案组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一带活动,就连夜赶去。在当地警方配合下,专案民警于3月18日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朱某抓获。
经突审,犯罪嫌疑人李某、朱某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人,通过QQ社交平台,大量发布虚假销售手机信息,以低价销售手机为诱饵进行诈骗。目前,朱某、李某被西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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