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的李女士,丰都县人,特别注意保养。2016年12月28日,她在当地宏声商业广场逛街,一位陌生男子迎上来,先是套近乎夸她长得漂亮,然后表示店里正在做免费祛斑活动。“他说,如果你把脸上的微斑祛了,那就完美了。”李女士不好意思拒绝,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跟着去了。这家美容馆名为“娇兰圣黛美丽健康馆”,美容师承诺可以为她免费体验后,她闭上眼享受起来。没想到,美容师在她耳边开始推销起来:“你脸上斑点有点多哟,需要多次护理才能祛除。”“你办我们的会员卡吧,5800元服务费,包你满意……”
李女士没有消费的意愿,就没有表态,20分钟后,免费祛斑护理做完了。可她发现,想离开没想象中简单。“这价格普通老百姓哪里消费得起?我拒绝办理会员卡。”李女士说。美容师随口便说:“如果不在店里连续做美容,你脸上的斑点会越来越多!”李女士觉得对方无理,转身准备离开,又被拦下来。接着还有更想不到的,美容师竟一脸冷漠地蹦出一句重话。“她说,你就是一张猪皮脸!”李女士委屈万分,非常尴尬,认为这是人生中受到的最大侮辱。
为能尽快离开养生馆,李女士只好先顺从对方。她被迫强行通过POS机从工商银行卡里转账2300元,又通过微信点对点转账700元,随身携带包里仅有的50元,也被收走……
“美容师还一脸冷笑地说,你不准备几千块钱,还想上来美容?”李女士说,她不仅稀里糊涂掉进美容陷阱,还被滞留在店里长达3小时,内心蒙上一层阴影。之后,美容师交给李女士一张没有印章和签名的会员卡,卡上备注着李女士的名字、办理日期以及“护12次”的字样,没有告知具体美容服务项目、服务效果等。
12月29日上午,李女士与母亲一道,前往丰都县消委会投诉。丰都县消委会工作人员蔡腾,第一时间传唤了美容店老板郑先生。郑先生询问店员后承认做法不当,并向李女士口头道歉。
“该美容馆做法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强制交易行为。”蔡腾透露,经调解,该养生馆解除与李女士签订的所谓美容合同,全额退还李女士缴纳的3050元,并赔偿李女士500元,李女士对结果表示满意。
“我们首先呼吁消费者不要贪小便宜,轻则变成了阴阳脸、皮肤短时间变红肿,如果与李女士遭遇类似,我们建议消费者不要硬碰硬,要学会智取,先好话好说,装着顺从,留下物证和录音。顺利解脱后,再向工商部门和消委会投诉举报。”蔡腾表示,如果商家屡屡犯下同样的错,不仅会受到工商执法部门的处罚,涉嫌犯罪还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重庆市华立万韬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艇分析,李女士在店内受到商家威胁、谩骂,认为受到侮辱,可以提起诉讼状告商家侵犯其名誉权。其二,既然在消委会协调下,商家赔礼道歉,虽然证据不够充分,但可以确定基本事实存在,初步判断,商家存在强迫交易行为。“如果商家行为屡犯不止,多次有记录,经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强迫交易罪就成立了。”陈艇提醒商家,不要忽视自律经营和诚信经营的行为。另外,陈艇提醒消费者,要学会掌握收集证据的方法,身上的损伤,不恰当和不正常的消费凭证,都是有力的维权法宝,要最大可能的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