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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2017年1月31日凌晨0时50分,运城市城南公安分局向盐湖公安分局移交一起死因不明案件,1月30日晚上22时30分左右,2名男青年带1名生命垂危男青年到运城市急救中心求诊,称该男子溺水所致,急诊科大夫检查发现这名男子毫无生命体征,已经死亡。大夫询问情况时,2名男青年表情慌张,言语搪塞,答非所问。医院保卫科报告城南公安分局后将这2名男子控制。城南分局经初步调查,发现死亡男子死因不明,疑被他人侵害。
盐湖公安分局接案后,重案、打黑、侵财、协外、技术、北城责任区中队、姚孟派出所、北相派出所、宣教科迅速成立“1.30”专案组展开侦查。经过5个小时连续工作,查明这是一起由传销引发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为防止嫌疑人得知受害人死亡后潜逃,凌晨5时许,专案组民警在110机动队队员配合下,在盐湖区姚孟办事处姚孟村、岳坛村、永安庄及北相镇王桐村排查,成功捣毁两个传销窝点,传讯回涉嫌非法传销人员19名。这些传销人员来自全国各地,戒备心理强,讯问中避实就虚,相互推脱,抵触情绪严重。
专案组民警分析案情,研究讨论,针对传销人员心理活动,性格特点,生活阅历等综合分析研判,根据他们在传销中角色,位置,作用的不同,制定周密的审讯方案,因人而异,逐人施策。在专案民警的强大审讯压力和政策法律攻势下,前期在医院被控制的2名嫌疑人如实交代了伙同其他传销人员将受害人故意伤害致死的犯罪事实。专案组民警立即分成多个小组,对被控制的19名传销人员逐一排查,甄别,发现其中有5名嫌疑人参与作案,另外有6名嫌疑人潜逃。
经查:死者向某(男,1992年9月25日出生,四川人)2017年1月29日下午被他人以谈对象找工作为由骗至运城搞传销,向某拒绝参与传销。1月30日下午5时,传销骨干成员陈某东(男,山东人)、李某(男,1988年2月12日出生,四川人)、龚某开(男,1990年5月1日出生,四川人)、冯某(男,1994年4月23日出生,四川人)、黎某(男,1990年11月4日出生,四川人)、石某(男,1991年11月2日出生,四川人)、王某龙(男,1993年10月1日出生,四川人)等人,商量对向某洗脑。期间,采取谩骂,压胳膊,捂鼻,口腔内灌凉水方式,逼迫向某就范。后发现向某浑身冰凉,遂将向某送到医院。
目前,“2017.1.30”案犯罪嫌疑人陈某东、李某、龚某开、冯某、黎某、石某、王某龙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刑事拘留,其余6名嫌疑人正在抓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