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的妇女余某是黄陂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一家服装厂的老板,先后聘请武汉周边县市86名民工。2015年8月1日至10月10日,余某以服装厂生意不好为由,拖欠86名民工工资51万余元。同年10月,黄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厂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余某于当年10月25日前支付民工工资,但余某此时已逃匿,并更换手机。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一"老赖"拒不支付86位民工51万余元工资,甚至跑路逃债,被黄陂区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因其他债务,其名下5套房产被法院强制拍卖,目前剩余款项被紧急"叫停",优先清偿民工工资。昨日,黄陂区法院向86位民工发还部分拖欠工资。
50岁的妇女余某是黄陂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一家服装厂的老板,先后聘请武汉周边县市86名民工。2015年8月1日至10月10日,余某以服装厂生意不好为由,拖欠86名民工工资51万余元。同年10月,黄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厂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余某于当年10月25日前支付民工工资,但余某此时已逃匿,并更换手机。
今年1月,余某在逃匿途中被黄石警方抓获归案。经查,余某名下除厂房外,有多达5套房产,其子女名下也有多套房产,完全有能力支付民工工资。今年10月,黄陂区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1年,并责令余某偿还拖欠民工工资51万余元。
11月16日,86位民工向黄陂区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此时,余某因另有几笔债务,其名下5套房产已被黄陂区法院强制拍卖,剩下的房产拍卖款仅37万余元。该院执行局当即叫停用于偿还其他债务的这笔款项,优先发放民工工资。
昨日,黄陂区法院发放86位民工部分工资。该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查找余某其他财产,全力为民工讨回全部工资。
查看全部分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