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看到,就在事故现场附近有一个摄像头,民警随后调取了这一时段的监控,画面显示,电动车驾驶人潘某,行驶到事发路段时,确实在购买食品,电动车也没有动,但经过民警的仔细辨别,发现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所在。
电动车驾驶人停车购买食品 视频截图
济宁邹城一位老人,突然在电动车旁边摔倒。老人说,自己是被电动车绊倒的。电动车主却说自己的电动车根本没有动。双方各执一词,各自觉得自己冤枉,监控还原当时事故发生的情况。
据报道,早上八点左右,在济宁邹城市西关新村铁西菜市场的北入口处,一名老人倒地不起,旁边是一辆电动车。对于老人是如何跌倒的,老人和电动车车主各执一词。民警接警后赶到了现场。
邹城市交警大队事故科刘华东告诉记者:“老太太说走着走着被电动车绊倒了,我们又仔细观察了电动车,电动车没有明显的碰撞,剐蹭的痕迹。电动车的驾驶人潘某也觉得自己很委屈。”
双方各执一词,真相到底是什么呢?记者看到,就在事故现场附近有一个摄像头,民警随后调取了这一时段的监控,画面显示,电动车驾驶人潘某,行驶到事发路段时,确实在购买食品,电动车也没有动,但经过民警的仔细辨别,发现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所在。
老人被电动车绊倒 视频截图
民警说:“在细节上看到潘某,在把东西放到前车筐的时候,她的车轮向后溜行了一小段距离,老年人尹女士正好买完菜,正好抬脚时将她绊倒。”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在这起事故中,电动车车主潘某陈述自己在购买食品没有动电动车,听见后面发出“嘭”的一声,才发现老太太摔倒在地,老太太对自己摔倒的原因也没有任何的虚构和纰漏。那到底谁应该对这起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呢?
民警说:“经过我们的认定,电动车驾驶人潘某驾驶电动车,在路边购买食品,违反安全法三十一条,所以说在这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老人尹某负这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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