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7日,小兰带着孩子来到海宁的一家饰品店,被商场里各种漂亮饰品所吸引。恰巧此刻,自己的小孩拿着饰品店里货架上的银手镯玩,小兰趁人不备,立马抱着孩子跑了出去,窃得该店银手镯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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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记者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于日前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盗窃案。今年6月,河南一对婆媳带着自家小孩来海宁行窃,专偷些打底裤、小饰品等物件,两人仅盗得700余元财物后就被送至派出所。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媳妇儿拘役二个月。
据悉,媳妇儿名叫小兰,河南人,23岁。收入微薄的小兰对琳琅满目的饰品、服装往往只能选择远观。
今年6月27日,小兰带着孩子来到海宁的一家饰品店,被商场里各种漂亮饰品所吸引。恰巧此刻,自己的小孩拿着饰品店里货架上的银手镯玩,小兰趁人不备,立马抱着孩子跑了出去,窃得该店银手镯一枚。
出了饰品店,婆媳二人看到路边上有一家商铺,小兰便以试衣服、询问价格的方式吸引老板娘的注意,婆婆趁商家不备,顺手牵羊拿走了打底裤、裙子、背心等。婆媳两人看诡计得逞,便放松了警惕。随后,两人到一家皮草行又以相同的方式窃得双肩包1只,不过,在逃离的过程中被老板抓获,并扭送到派出所。
最终,婆婆因此被行政处罚。而对于媳妇儿小兰,公诉机关指控称,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盗窃公民私有财物,价值700余元,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海宁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小兰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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