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现在无孔不入,大学生做微商比比皆是。但是微商信得过吗?日前,一个女大学生做微商卖假针,导致消费者毁容被逮捕判刑,这样做微商到底亏不亏?简直太可怕了!话说读书时代的勤工俭学是值得提倡的,但做溶脂针买卖的女大学生申某却对自己销售的溶脂针的“出身”一问三不知,结果,她卖出去的假溶脂针导致29岁的石小姐一级轻伤,注射部位溃烂发炎,而她自己也因为销售假药罪被判处一年半的有期徒刑。这个大学生做微商卖假针害了人,实在令人心痛,应该反思!
大学生做微商卖假针,据了解,1993年出生的申某是山东某大学的在校大学生。10月24日上午,一脸稚气的申某穿着灰色帽衫出现在法庭,其父母也从老家赶到北京旁听此案。
据公诉机关诉称,2014年9月,大学生申某通过微信将一盒“蜜拉贝尔溶脂针”减肥针以1300元的价格销售给犯罪嫌疑人凡某(另案处理),后凡某又通过微信转手以1850元的价格将药品转卖给被害人石女士。在无任何行医资质下,凡某在石景山某快捷酒店房间内对石女士的腹部和腿部进行注射,又收取注射费1400元。之后,石女士被注射部位出现溶脂后皮肤脓肿合并感染现象,经诊断为脂肪溶解坏死,医疗费用已逾10万元,其损伤程度经鉴定属轻伤一级。
经石景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申某、凡某销售的“蜜拉贝尔溶脂针”为假药。石景山检察院认定,凡某、申某涉嫌销售假药罪,给被害人身心造成巨大伤害,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申某对检方指控表示认可,她表示销售溶脂针就是为了多赚点零用钱,当被问及自己销售的溶脂针的质量、疗效、有无副作用时,申某一脸茫然:“我也是从一家微商买的,不清楚有没有资质。”
申某承认自己在微信上打出的广告词和使用效果图等均为网上抄袭,自己并非“代理商”,也没有“实际使用过”,根本不具备经营资质。得知石女士受伤后,申某来北京找到凡某,两人一同去医院看望了石女士。“父母一直督促我积极解决这事,所以接到警察电话后,他们就陪我去派出所了。”
最终石景山法院审理后认为检方指控均已成立,法院一审以销售假药罪判处申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5000元。
大学生做微商卖假针,大学生做微商竟然被“稀里糊涂”送进监狱,这则新闻一经报道便立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很多人都为这名大学生抱屈,认为大学生是被骗所致,责任应该由生产厂家来负。那么,这名大学生到底是不是真的无辜呢?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大学生与这起悲剧的发生有着必然的联系,并不能完全免责。
虽然“大学生”和“判刑”二字听起来实在不搭,我们也更愿意相信这起悲剧与她无关,但事实摆在眼前,我们不得不去承认,她确实犯了法。但她与那些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好无底线的厂商本质是不同的,厂商是为了利益不择手段,而这名大学生犯错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社会经验不足、赚钱心切,也许她对代理的产品并不知情,充其量也只能算一个帮凶而已!
通过这件事也给了我们很多的启示,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要采用正确的方式赚钱,决不能投机取巧,剑走偏锋。有些大学生为了挣零花钱,乐此不疲的去做一些不靠谱的校园代理、微商,甚至去骗那些新入校的学弟学妹,做事缺乏最起码的责任感,这些人的做法是十分危险的,应该通过这件事得到反思。
作为当代大学生,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勤工俭学、做兼职无可厚非,但切不可心急、势力,要靠自己的努力和血汗去争取,做微商可以,但必须要对自己代理的产品有着深入透彻的了解,最好亲身使用过,否则便是欺骗,要受到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