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生一桩怪事,家住攀枝花的王先生下车后,因为货车下滑,被自己的货车撞伤,身上有13处骨折。周先生认为,货车够吗交强险和三险,他下车被撞应该按照三险赔偿,不过保险公司认为该事件应该根据车上的人员数量进行对待,只愿赔偿1万元,司机不满,于是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2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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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生一桩怪事,家住攀枝花的王先生下车后,因为货车下滑,被自己的货车撞伤,身上有13处骨折。
周先生认为,货车够吗交强险和三险,他下车被撞应该按照三险赔偿,不过保险公司认为该事件应该根据车上的人员数量进行对待,只愿赔偿1万元,司机不满,于是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21.5万元。
据了解,周先生今年42岁,是攀枝花金家镇人,主要从事货运工作,前天,周先生准备用小货车拉一批货到成都,途径攀枝花大桥,周先生觉得有些饿,准备下车吃些东西,于是将车子停在一小斜坡山,结果一下车,向下坡走了不到五步,自家的小货车便顺滑而下,将周先生撞伤。
周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小货车是气动刹车,没有手刹,他记得自己在下车前已经拉下了气刹装置,不明白为何还会如此。
昨日,攀枝花仁和区医院审理了此案,周先生认为自己交了保险,而且自己并非故意受伤,因此按照保险条款规定,自己应该得到21.5万元赔偿款。
保险公司对此表示并不认同,根据相关法律以及保险条款,只能按照“车上人员险”赔付1万元。保险公司认为,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车上人员与第三人转换是固定的。因此虽然离开车辆,但伤者仍然属于车上人员。
目前,此案已经审理结束,法院很快将做出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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