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老公棒棒好刺激 渴望老公如狼似虎般的狂野(图文无关)
我是个贝克汉姆球迷,选择在英国两年的求学进修,除了姑妈的邀请外,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贝兄的诱惑。我学的是美容美发专业,对时尚有特别的兴趣,贝兄是当代国际时尚圈里的佼佼者,我崇拜他,并希望自己能找一个像他一样英俊新潮的男人。也许是从小爱西方文化影响的缘故,我很喜欢那种有点儿叛逆的坏男孩儿的形象,甚至对花心男人很向往。
有位亲密大姐曾开玩笑地说:“看来你的前世是只狐狸精,或者是风尘女子转世投胎!”被她这么一“点”,我一度还真产生出些许恐惧,难道我根苗不正?
在这个省会城市,我主理的一家美容美发厅很有些名气,许多社会名流都是我的常客。在与英国男友分手后,我决定收心养性,找个踏实的国产男人过日子,以证明自己并非花心。但是,不可否认,我喜欢美,比如帅哥,而且有种浪漫情怀。
有位朋友曾出心理测验题问我:“春花、秋月、夏溪、冬阳,你喜欢什么?只能选一个。”我毫不犹豫地选了“春花”后,她兴灾乐祸地给出了答案:“选春花的,是骚包!选秋月的浪漫,喜欢夏溪者热情,选冬阳者偏懒……”原来,她老人家也认为我是个“豪放女”,而其实,我只不过活得比较真实率性罢了。
在我的客人中,海波是惟一的男性,某外企经理,钻石王老五。他也喜欢时尚,所以与我谈得很投机。一次,我把朋友的那道心理测验题拿来考他,他选了“秋月”,果然是个内心浪漫之人。他对我非常信任,很少挑剔,总是很义气地说:“把头交给你了!”
在韩日世界杯期间,我大胆地给他做了个“贝克汉姆式的发型”,让脑袋中间的那撮头发竖起来,有点儿优雅的反叛,很性感,好像一个克隆的黄种贝克汉姆,为此,我很有成就感,并悄悄地喜欢上了这个酷爱穿牛仔裤、上班又必须穿西装打领带的33岁白领男人。
以女人的直觉,我感觉到他对我也“很有感觉”。在他通过立地镜偷看我的时候,我惊喜地发现他的眼神里有种不一样的光芒,甚至硕大的喉结还上下牵动着——他不会是在吞口水吧?
水到渠成,我和他走到了一起。新婚之夜,他跪下来把头放在我的大腿上:“老婆,我们从头开始吧!”我温柔地为他“干洗”头,纤纤十指倾注着我满腔的爱和情欲……海波显然感到舒服,我犹如怀抱琴弦,把他调弄得如痴如醉。
终于,他开始反扑,带着豪情把我抱起,这是我期待的洞房花烛夜,新郎很尽职,随手扯下我脖子上的红丝巾,发抖地蒙住我的双眼,轻轻地打了个结。我狂跳的心,无法抑制,他要干什么?他又会怎么做?他真的如我预料的那样是个会经营花样情调的男人吗?
我们可谓闪电式恋爱,然后一步到位,踏上婚姻的红地毯,朋友说这很冒险,可我喜欢这种冒险。现在,这个男人就在离自己最近的地方努力地讨好着自己,更确切地说,他是在“卖力”,并不时地问我:“左一点儿还是右一点儿?这里怎么样?”那样子有点儿像美发厅里实习的小弟初次给女客人洗头,很小心谦逊,我因此被他的口气逗笑了。他实在太在意我的感受了,结果像一只讨主人欢心的小狗,让人有些分心。
而那一刻,我的内心更需要一匹狼,需要一种势如破竹、一气呵成的淋漓快感,他甚至粗野一些我都高兴,可他如此地照顾我,孜孜以求我的个人高潮,好像他我的感受好不好,他负有多大责任一样,不知为什么,这倒反让我有些失望。
真的,我原以为像他那样时尚、新潮,甚至骨子眼里充满了另类而反叛的血液的男人,一定会给我波澜壮阔的感受。毕竟是新婚初夜,虽然我有些失望,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全盘接受了他。他是善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