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9日,刚上大一的赵敏不小心把钱包丢了,她心急如焚。钱包里除了饭卡、身份证,还有300多元现金,那可是父母省吃俭用的血汗钱啊!她赶紧复印了十几份寻物启事,贴在校园各处。
协议写道:
甲方:王红
乙方:赵敏
经双方同意,两人共同竞争和周伟在一起,并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自签订协议后,两人都不能在周伟现在的家居住,搬至周伟安排的出租房内居住。单日由王红到周伟处居住,双日则由赵敏居住。
二、竞争期限为三个月,三个月后由周伟考核,当事人双方都必须服从考核结果,不得生事。
三、竞争落选的一方由周伟一次性支付补偿金4万元,领到补偿金后自动离开周伟。
四、考核内容是全方位的,包括家务、温柔、贤惠以及其他各种生理生活等。
五、俩人在外出时,赵敏称王红为姐,而王红则叫周伟为表哥,如有违背,作自动弃权处理。
看了这份荒唐的协议,王红倒没说什么,拿起笔就签了。赵敏看完这份协议,像吞了一只活苍蝇,说什么也不签。这一夜,周伟去了王红的房间,听着房间里传出两人的欢笑声,赵敏的心在滴血:如果不签,自己就可能与大都市的生活失之交臂。退一万步讲,即使“竞争”不上,也有几万元的补偿,这些钱可是乡下的父母辛劳一生都无法挣到的啊!再说周伟年轻有为,又有钱,自己要是竞争上了,就能名正言顺地当他的妻子,何乐不为呢?
这一夜,她一个人喝了很多酒,迷蒙中,她给男友发了一条短信:“柳亮,我对不起你,我们还是分手吧!不要问我为什么,你就当我死了……”短信发出后,男朋友焦急地打来电话,泪流满面的她只得忍痛关了机。第二天一早,她咬牙在协议上签了字,而且当天更换了手机号码。她决心放下尊严,最后一搏。第三天,按照协议,赵敏将家当全部搬出了周伟的家,“竞争上岗”的日子正式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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