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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情是可耻的,然而对于偷情行为却只能在道德上予以谴责,目前并没有法律可以约束。近日,一名老汉将妻子与隔壁老王捉奸在床,一气之下便打了妻子的情夫,没想到自己反倒被行政拘留,还要赔医药费。
棒打情夫反赔3000元,看到妻子与隔壁老王偷情,正确的做法是要使用合法的手段解决纠纷与问题,而不是使用暴力打伤情夫,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偷情属于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在搜集到对方偷情的证据后,有权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我国法律目前只是谴责偷情的行为,但是并未规定适用处罚,因此偷情只是违反社会道德。
据悉,王明今年61岁,妻子李花(化名)今年54岁,两人结婚这么多年,日子过得也不错,孩子们也都成人,在外工作,老两口在家里,王明则每天在外打零工挣钱,晚上回家。今年4月,他听闻妻子与隔壁老王有不正当关系,并且人家还跑到自家来和妻子偷情。他开始怎么都不信。
到6月,传闻越来越多,王明便开始起了疑心。6月7日这天傍晚,他在外做工,突然接到妻子电话,问他晚上回不回。他一听,感觉奇怪,便说要加班,可能比较晚。
其实他在晚上6时许就收了工,将三轮车停在离家比较远的地方,捡起车上摇把(手工发动工具,类似铁棍)回了家,没想到竟然听到妻子与隔壁老王在互通电话。
不一会儿,隔壁老王从后门钻了进来,两人进了房。王明气得浑身发抖,提着摇把下楼,将房门打开,看见两人正在发生关系。他上前问对方干什么,隔壁老王说来打电话。他上去就两棍子,他准备打妻子时,妻子夺门而逃。他追了出去。
他边跑边喊抓贼,隔壁老王穿好衣裤捂着脑袋追了上来,两人打斗了一下,他打不过隔壁老王,被推下了池塘。
他爬了起来,跑到了弟弟家里,给儿子打了电话,让他报警。
接警后,大坪乡派出所民警赶来,叫救护车将伤者送到县人民医院救治,将王明和妻子等带到派出所询问,王明承认自己打人事实,他的妻子李花承认偷情的事实,自称与隔壁老王已经好了五、六年了。
因隔壁老王头部被打破,属轻微伤,王明被行政拘留7日,赔偿医药费3000余元。警方解释,李花与隔壁老王偷情属于道德范畴,而王明打人致伤则违反了法律。